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支撑材料 | 自评分 | 复核分 |
1. 组织 管理 (18分) | 1.1 政策与规划 (8分) | 1.1.1市卫生局有领导分管全科医学岗位培训。(2分) | 有领导分管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得2分;无则0分。 | 市卫生局分管全科医学岗位培训负责人信息 有关会议纪要 | | |
1.1.2市卫生局严格执行省卫生厅晋升、聘岗、免费培训等政策。(1.5分) | 严格执行晋升、聘岗、免费培训等政策得1.5分;少执行一项扣1分。 | 晋升政策文件 有聘任管理文件 免费培训文件 | | |
1.1.3市卫生局有实施中央及省财政补助项目社区卫生人员培训工作计划、经费使用计划与年度总结。(3分) | 有工作计划、经费使用计划与年度总结得3分;少一项扣1分。 | 工作计划 经费使用计划 年度总结 | | |
1.1.4市卫生局有基地建设的相关文件,有对带教师资的激励机制及师资队伍建设规划。(1.5分) | 有相关文件、激励机制及建设规划得1.5分;少一项扣0.5分。 | 基地建设的相关文件 对带教师资的激励机制的文件(有会议纪要) 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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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评分标准 | 支撑材料 | 自评分 | 复核分 |
1. 组织 管理 (18分) | 1.2 组织 机构 (3分) | 1.2.1市卫生局下设培训机构。机构分工合理、职责分明。能和省培训机构保持信息畅通(3分) | 设市级全科医学培训机构,机构分工合理、职责分明, 好1.5分;较好1分;无市级培训管理机构0分。培训信息上报完整、正确、及时 各0.5分;缺一项扣0.5分; | 市级管理机构 机构设立的文件、报告、有关会议纪要人员任命的文件、报告、 有关会议纪要;培训信息上报情况 | | |
1.3 管理 队伍 (7分) | 1.3.1市卫生局有专人负责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2分) | 市卫生局有专人负责得2分,无专人负责扣2分 | 市卫生局负责全科医学岗位培训人员信息 | | |
1.3.2各培训基地(教学点)有分管领导;有职能(科室)部门;有专职人员负责培训管理工作(1.5分)。 | 有分管领导、职能科室、专职人员负责培训管理工作得1.5分;缺一项扣0.5分。 | 基地情况登记表 | | |
1.3.3专职管理人员中至少有1名具有医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1.5分) | 有具有医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管理人员得1.5分,无为0分。 | 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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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4专职管理人员中至少有1名接受过省级及以上机构全科医学相关培训。(2分)
| 有接受过省级及以上机构全科医学相关培训的专职管理人员得2分;无为0分。 | 培训证书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评分标准 | 支撑材料 | 自评分 | 复核分 |
2. 培训 条件 (20分) | 2.1 经费 投入 (6分) | 2.1.1中央及省财政下拨经费专款专用,使用合理。(4分) | 中央及省财政下拨经费专款专用,使用合理得4分;使用不合理酌情扣分; | 查阅文件 拨款依据 经费使用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经费的使用发票 | | |
2.1.2有配套培训经费及经费 使用管理办法。(2分) | 有配套培训经费得1分;无则扣1分。 | 配套经费数额: 拨款依据; | | |
有培训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得1分;无则扣1分。 | 配套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相关文件 | | |
2.2 教学 条件 (4分) | 2.2.2.2.1有省卫生厅认可的临床培训基地、社区培训基地,能基本满足培训需求。各基地符合卫生部培训标准(2分)。
| 有省卫生厅认可的临床培训基地、社区培训基地得1分;缺一项扣0.5分; | 省、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 临床培训基地 社区培训基地 | | |
各基地能基本满足培训需求得0.5分;不满足扣0.5分 | | | |
各基地符合卫生部培训标准得0.5分;不符合扣0.5分 | | | |
2.2.2.2.2 各类培训基地(教学点)有专用教室及配备必需的教学设备(1分)。 | 有专用教室和配备必需教学设备得1分;缺一项扣0.5分 | 专用教室 教学设备 | | |
2.22.2.3 可以妥善解决学员必需的生活问题(1分)。
| 妥善解决1分;基本解决0.5分;不能解决0分。 | 学员访谈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评分标准 | 支撑材料 | 自评分 | 复核分 |
2. 培训 条件 (20分) | 2.3 师资 队伍 (10分) | 2.3.1 各类基地有相对固定的全科医学师资队伍(4分)。 | 有相对固定的师资2分;对师资进行全科医学培训2分; | 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师资名单 培训合格证书 | | |
2.3.2理论课和临床培训基地师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社区培训基地师资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中级及以上职称(6分)。
| 理论课师资: 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2分;不全是1分;无0分; | 理论课师资名单 学历证书(复印件) 职称证书(复印件) | | |
临床培训基地师资: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2分;不全是1分;无0分; | 临床培训基地师资名单 学历证书(复印件) 职称证书(复印件) | | |
社区培训基地师资:是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不全是1分;无0分。 | 社区培训基地师资名单 学历证书(复印件) 职称证书(复印件) | | |
3. 培训 实施 (30分) | 3.1计划、大纲、教材(10分) | 3.1.1按照卫生部岗位培训大纲制定教学计划,理论、实习学时达到大纲要求(2分)。 | 有教学计划,符合要求1分;有教学计划,基本符合要求0.5分;无计划0分。 | 教学计划 | | |
理论、实习学时达标1分;一项不符扣0.5分 | 实习学时安排 理论学时安排 | | |
3.1.2有教学进度表、课程表、临床轮转表,社区实习安排等(3分)。 | 有教学进度表、课程表、临床轮转表,社区实习安排,课件及备课笔记得3分;缺一项扣0.5分。 | 教学进度表 课程表 临床轮转表 社区实习安排 课件及备课笔记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评分标准 | 支撑材料 | 自评分 | 复核分 |
3. 培训 实施 (30分)
| 3.1计划、大纲、教材(10分) | 3.1.3使用卫生部科教司推荐教材 (2分)。 | 教材符合要求2分;有教材,不完全符合要求1分;无教材0分。 | 教材 | | |
3.2.1有完整的社区卫生人员培训档案及相关材料(3分)。 | 07年培训档案规范、齐全得1.5分;有档案,不完整得1分;无档案0分; | 07年的培训档案 教学计划、学员名册、培训记录等 | | |
08年培训档案规范、齐全得1.5分;有档案,不完整得1分;无档案0分; | 08年年的培训档案 教学计划、学员名册、培训记录等 | | |
3.2教学过程管理 (6分) | 3.2.2理论培训管理规范(2分)。 | 学员名册、考勤记录、培训记录等材料齐全2分;无则相应扣分; | 学员名册、考勤记录、培训记录等材料 | | |
3.2.3临床实践管理规范(2分)。 | 学员名册、考勤记录、培训记录等材料齐全2分;无则相应扣分; | 学员名册、考勤记录、培训记录等材料 | | |
3.2.4社区实践管理规范(2分)。 | 学员名册、考勤记录、培训记录等材料齐全2分;无则相应扣分; | 学员名册、考勤记录、培训记录等材料 | | |
3.3考试管理(14)分 | 3.3.1组织学员参加07-08年全省理论统考;(4分)。 | 07年组织学员参加考试2分,否0分 | 07年考试通知及相关材料 | | |
08年组织学员参加考试2分,否0分 | 08年考试通知及相关材料 | | |
3.3.2市卫生局组织统一的临床技能考核(2分)。 | 有市卫生局组织、统一的临床技能考试得2分;有统一的临床技能考试,但不是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得1分;无0分。 | 08年实践技能考试情况 相关文件、通知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评分标准 | 支撑材料 | 自评分 | 复核分 |
3. 培训 实施 (30分) | 3.3考试管理(14分) | 3.3.3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章制度,考务工作规范,且有记录(4分)。
| 执行好得1.5分;较好1分; 未执行0分; | 严格执行管理规章制度相关纪录 | | |
考务工作规范得1.5分,较规范得1分,不规范得0分。 | 考务会会议纪要及相关材料 | | |
试卷管理1分 | 试卷保管有专人负责 | | |
3.3.4有理论授课、临床实习、社区实习各阶段考核情况记录(4分)。 | 有理论授课、临床实习、社区实习各阶段考核情况记录得3分;缺一项扣1分。 | 各阶段考核安排 负责机构和负责人 各阶段考核情况记录 | | |
有考生名单、考试成绩分析报告得1分;缺一项扣0.5分。 | 各阶段考核通知 各阶段考核学员名单 各阶段考场安排 .各考场负责人一览表 | | |
4. 培训 效果(32分) | 4.1培训完成情况 (10分) | 4.1.1按时按省卫生厅要求完成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计划(5分)。 | 07、08年全科医师培训完成 各得2.5分;人数不足相应扣分。 | 07年学员名单(人数) 08年学员名单(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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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按时完成社区护士岗位培计划(5分)。 | 07、08年社区护士培训完成各得 2.5分;人数不足相应扣分。 | 07年学员名单(人数) 08年学员名单(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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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培训质量 (22分) | 4.2.1.抽查学员考试。 (技能考试) (10分) | 实践技能成绩 75分以上得10分;60--74分得8分; 50--59分得4分;40--49分得2分;49分以下得0分
| 参照卫生部大纲和实践技能项目要求,随机抽取2-4名学员进行技能考试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评分标准 | 支撑材料 | 自评分 | 复核分 |
4. 培训 效果 (32分) | 4.2培训质量 (22分) | 4.2.2教学质量反馈: 接受培训人员对课程设置满意率;接受培训人员对培训服务满意率(6分)。 | 课程设置满意情况。很好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 召开座谈会 | | |
培训服务满意率。很好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 召开座谈会 | | |
4.2.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评价:从医德医风、职业素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方面综合评价(6分)。 |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评价: 1.医德医风、职业素质 很好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 召开座谈会 | | |
2.服务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很好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 召开座谈会 | | |
附加分 (10分) | 特色与创新 (10分) | 1.有辅导材料(2分)。 | 有辅导材料得2分, 无0分 | 辅导材料 | | |
2.开展表彰活动(3分)。 | 有表彰3分,无0分 | 表彰通知 | | |
3. 发表社区卫生人员培训管理方面文章(2分)。 | 在CN刊物上发表社区卫生人员培训管理方面文章 2分,无0分。 | 论文复印件 | | |
3. 开展社区卫生人员培训方面课题(3分)。 | 开展社区卫生人员培训方面课题3分,无0分。 | 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