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农村卫生适宜技术应用示范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农村卫生适宜技术项目”),是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也是国家科技部落实给我省的重大科技推广项目。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有效地在我省开展农村适宜技术项目的推进工作,遵照黑龙江省农村卫生适宜技术应用示范研究推广项目领导小组的意见,按照“政府主导、基层配合、专家把关、高校推广”的原则。成立了由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人口计生委参加的省农村卫生适宜技术项目联合推进工作协调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省专家工作组、项目执行工作组、县(市)执行工作组。现将有关机构组成及其职责通知如下:
一、省协调工作组
组长:张长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副组长:赵忠厚(黑龙江省卫生厅副厅长)
王国才(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王福学(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员:张有江(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处长)、周海峰(省卫生厅科教处处长)、梁法兴(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处处长)、王家琦(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处长)、赵炜明(哈尔滨医科大学科研处处长)、袁明成(黑龙江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副处长)组成。
职责:负责项目整体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省专家工作组(由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组成)
组长:傅松滨(哈尔滨医科大学副校长)
成员:赵炜明(哈尔滨医科大学科研处处长)、赵景波(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卫学院教授)、吴群红(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卫学院教授)、刘平(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教授)、马贤才(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教授)、李强(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教授)、唐强(黑龙江省中医药大学教授)、杨晓波(黑龙江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职责:负责农村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各项重大政策、措施的论证和研究,并提供业务咨询和政策建议;负责研究农村卫生适宜技术的需求特点、筛选标准与培养规范、人才培养的政策制订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为省科技厅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制订农村卫生适宜技术人才培养方案、及培训质量标准等;负责适宜技术项目推广的技术咨询工作,指导需求调研、技术筛选评估、项目的验收、项目效果评价等。
三、项目执行工作组(由各课题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依托单位管理人员组成)
组长:赵炜明(哈尔滨医科大学科研处处长)
成员:王祖娟(哈尔滨医科大学财务处处长)赵景波(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卫学院)、刘心平(哈尔滨医科大学科研处)、任晓慧(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周志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杨波(黑龙江省中医药大学科研处)、赵晓菊(黑龙江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
职责:接受省工作协调组的指导,负责推广项目整体研究方案的设计;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予以执行;对推广项目经费的使用做出预算;负责各种研究文书的设计、印刷、发放、收集和统计分析;负责对县级执行组的活动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县(市)协调执行组
组成:由推广县(肇东市、兰西县、通河县、杜尔伯特县、鸡东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主管科技和卫生的副县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县(市)科技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和相关医疗、计划生育机构的负责人组成。
职责:接受省工作协调组的指导,负责本地技术推广工作的协调和具体落实;积极配合项目执行工作组,落实并做好本县(市)开展的各项工作;负责工作经费的合理使用;负责为项目推广人员提供交通工具和食宿安排。
请各推广县(市)接到此文后,尽快将县(市)协调执行组组成名单,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报送黑龙江省农村卫生适宜技术应用示范研究推广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近日召开的该项目启动大会做好准备。黑龙江省农村卫生适宜技术应用示范研究推广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黑龙江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系人:袁明成,电话:0451-82628292,传真:0451-82603925,E-mail:mcyuan@126.com.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卫生厅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