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发补助的8个省,我要给省长写信” 不能让农村公共卫生网底破掉
我在这里拜托、恳求在座的各位厅长,回去要向你们的省长、分管卫生工作的副省长报告乡村医生的收入情况……“对于新医改对乡村医生收入的冲击,卫生部部长陈竺忧心不已,他决定要给还没有为乡村医生发补助的8个省的省长分别写信,请求提高乡村医生收入,昨日在长召开的全国新农合工作会议上,在场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卫生厅厅长及主管领导无不动容。
新医改给村医收入带来冲击
新医改重在“公益性”,今后在乡镇医院也同样要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陈竺说,目前乡村医生的收入还主要来自药品收入,而此轮新医改必将给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带来一定挑战。“全国有92万名乡村医生,如果在收入上得不到相应补助,这支队伍就会不稳,这是我最担心的问题,还是让人揪心的问题!”
据相关人士透露,吉林省给乡村医生的补助是每年每人500元,对此,陈竺说,这个补助水平还远远不够,而目前全国还有8个省没有发补助。
在提到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时,陈竺再次提到了乡村医生收入补助的问题。“我在这里拜托、恳求在座的各位厅长,回去要向你们的省长、分管卫生工作的副省长报告乡村医生的收入情况,这是医改最关键的地方,我们不能让农村公共卫生的网底破掉。”陈竺言语恳切,令在场的各地负责农村卫生工作的官员们动容,霎时间,掌声响彻全场。紧接着,陈竺又补充一句:“我要给全国还没有给乡村医生补助的那8个省的省长分别写信,向他们说明情况。”
今年要为农民建立健康档案
会上,陈竺表示,今年要启动为农民建立健康档案工作,同时提供健康教育、疫苗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底前,在30%的县(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继续推进“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选派城市医疗卫生人员重点对贫困地区的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将培训当地卫生人才作为衡量对口支援成效的重要内容。
明年住院费报销比例提高5%
明年全国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收入的6倍,50%的地区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同时也将研究适当提高重大特殊疾病的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尽量避免因为得了大病引起农民破产的情况发生。”陈竺说。
明年筹资水平提高至150元
从明年开始,用1到2年的时间将全国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对于这笔钱怎么拿,陈竺解释说,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合农民按6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对东部省份仍按照中西部地区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将在2010年一次到位。地方财政补助标准和农民个人缴费也相应提高到60元和30元,其中贫困农民的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机构按规定给予资助。确有困难的地方,地方财政补助可分两年到位,农民个人可暂不提高个人缴费标准。
我省动作
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
具体方案下半年出台
在会歇时,省卫生厅分管农村卫生工作的副厅长侯明山接受了记者采访。侯明山说,明年我省也会按照国家的步伐,将新农合的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这次会议之后,我省新农合的相关方案要根据会议精神有所调整,筹资水平提高了,相应的报销比例、报销的封顶线等都将提高。”至于提高到什么标准,侯明山说,下半年具体方案将出台,封顶线会提高到给农民以最大的优惠。
另外,我省也将加大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医院的力度,今后每一个三级甲等医院要对口支援3所县城医院,而且都要使被支援的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政策揭秘
我省已收到“新农合”医改配套文件
“新农合”实施得不好定点医疗机构将受罚
昨日,陈竺部长在会上透露,卫生部已会同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农合制度的意见》,作为医改的配套文件,该意见对今后农村的医疗卫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使参合农民受益更多。
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我省已经收到了该文件。相关人士透露了该文件的核心内容。
加大基金监管的力度
相关人士介绍,意见明确,开展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的地区,要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补偿比例;要扩大对慢性病等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医药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进行补偿的病种范围等。
加大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相关人士说,要从基金的筹集、拨付、存储、使用等各个环节着手规范监管,保障基金安全运行,确保及时支付农民医药费用的补偿款。
控制医药费不合理增长
意见要求,要采取多种综合措施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将定点医疗机构做好新农合工作情况纳入日常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意见指出,全面实行参合农民在统筹区域范围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就医,出院即时获得补偿的办法;探索推行参合农民在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时结报的办法。
加强与各项制度衔接
意见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考核制度,继续加强管理经办人员培训,提高管理经办服务水平。做好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在政策、技术、服务管理和费用结算方面的有效衔接;做好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相关政策及经办服务等方面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