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不仅大大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服务效率,而且在控制医疗费用增加和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方面卓有成效,社区卫生服务已成为发达国家经过几十年研究探索而形成的较理想的基层卫生服务模式。WHO要求各国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并作为推进初级卫生保健的重要方法和途径,以达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
(1) 英国:英国是现代社区卫生服务的发源地,全民免费的国家保健服务系统分医院服务和社区卫生服务两个层次,法律规定居民就近选择全科医生注册登记,并接受连续性服务。非急诊病人就医必须先找自己注册的全科医生,经全科医生转诊才能进医院接受治疗。社区卫生规划(医疗仪器设备的设置和全科医生的分布等)主要是通过规定全科医生的注册居民数量(1 800~3200人/全科医生)来实现的。全科医生与国家卫生主管部门是一种合同关系,他们的收入取决于注册居民的数量、工作年限和从事预防保健的工作量等。
(2) 德国:社区卫生服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私人开业医生提供的门诊服务和社区护理机构提供的保健服务。虽然社区居民必须在家庭医生诊所接受首诊,经家庭医生转诊才能进入医院治疗,德国药品费用仍占卫生费用的20%以上,高于绝大多数发达国家。近年来,为了控制卫生总费用的增长速度,德国卫生主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药品管理改革措施。在社区卫生服务中控制药品的使用主要从家庭医生和病人两方面着手。1993年1月开始实行医师药品费用总额预算,严格规定门诊医生不得超过预算,否则,超额部分从医生的工资中扣除。在新法规实施1年后,医师的处方数量由7.95亿份下降到7.12亿份,药品费用下降了25%.对社区居民药品使用的控制措施主要是增加病人药费的自付比例。1997年7月1日生效的《社会健康保险重组与重定位法》规定,病人自己承担药品费用的20%(失业者、低收入者、救济金领取者及18岁以下未成年人不承担共付的费用)。
(3) 澳大利亚:社区卫生服务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由母婴保健发展形成的,国家健康保险赋予居民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权利,也提供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条件。自行开业的家庭医生是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但他们热衷于医疗服务。因此,在澳大利亚有公立和私立两套社区卫生服务系统。澳大利亚的家庭医生占医生总数的2/5,国家有严格的家庭医生资格论证和复审制度。在澳大利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论证工作对保证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论证并非一劳永逸,分1、3、5年期论证,到期后需要进行重新论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认证与标准(communityhealthaccreditationandstandardsprogram,CHASP)于1982年起在部分城市试点探索,1983年出台,1991年在全国颁布实施,1994年重新修订。
(4) 美国:社区卫生服务遵从市场调节的原则。病人自由择医,家庭医生与居民之间相对稳定的关系主要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各种形式的健康保险的规定(如不需在医院治疗的病人必须回到社区或家庭)确立了社区卫生服务存在和发展的空间,是各种经营形式的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的主要内容。以健康维持组织(HMO)为代表的管理化保健(managedcare)不仅有利于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而且提高了社区卫生服务的计划性和系统性。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化保健的运作主要从卫生筹资、资源使用及服务内容等方面进行。强调管理一体化,使生理与心理服务、医院服务与社区康复、急诊与长期护理有机地结合起来。社区医院及其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成连锁的组织,是近年美国卫生组织发展的特点之一。管理化
保健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抗风险能力得到了加强,资源的使用效率得到了提高,卫生服务质量有明显效果,居民的满意度也得到了提高。同时,也使社区卫生服务系统性、组织性不强的状况得到了改善。
(5) 加拿大:主要有3种类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私人开业的家庭医生诊所、政府开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国家健康保险人群覆盖率高、补偿范围宽,也有家庭医生首诊制度。
(6) 日本:日本是世界第一长寿国,人口老龄化是重视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原因。重视老年保健是日本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特点。社区卫生机构和医院都可以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病人自由择医。保险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确定标准分值,根据服务提供者积累的分数给予补偿。
日本政府注重根据不同时期的卫生保健问题,提出不同的卫生服务计划。1965年制定了慢性病防治计划,如其中的癌症控制计划,强调健康教育和社区筛查工作;1989年,日本实施中风预防计划,包括对高血压病人的健康教育等措施医学|教育网整理搜集;1992年,又将中风和癌症控制计划结合起来,对所有40岁及以上的人提供以下服务: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医学检查、康复、对卧床病人的家访等;在老年社区保健方面,除了著名的“黄金计划”外,从1982年起,厚生省开始推行老年人保健法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以配合“老年人保健福利十年战略”的实施。
(7) 泰国:社区卫生服务农村(20世纪70年代)先于城市(80年代)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主要是通过健康卡工程(覆盖70%的农民)来实现的,农户和国家筹资各半,农民享受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持卡农民只享受低水平的基本医疗保健,这是泰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