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关于参加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琼人社发(2012〕37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10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度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2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申报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1.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琼府[2008]84号)及《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前到几成定期服务工作的通知》(琼卫人[2006]22号)文件精神,须达到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定期服务工作,服务时间累计达到一年。
2.外语与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考试专业及方式
(一)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二)反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年限须满2年。
(三)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的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三、考试成绩及效用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我省参加本专业生育科目考试并合格者,由我省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核发相应类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考试时间安排
(一)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18、19、25、26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具体机考红钻也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8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19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8日-2013年1月16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信息,打印《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27日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持《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及相关证件、材料进行确认。申请表一经确认、盖章,不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级别、科目。2013年1月29日至2月6日,各报名点将报名资料上报海南省医学会医学考试考点办公室。
(二)报名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 《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提交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相片2张(贴在《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右上角备用);相片要求同网上报名相底一致、规格小二寸,不合要求的不收;
4.毕业证、资格证、医师或护士执业注册证和聘书。2012年已考试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需提交成绩单复印件;
5.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为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单纯复印件无效),市县卫生局、厅直属单位须审验原件,并在附件上盖章、签字。
六、准考证打印发放工作准考证
自2013年4月2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 打印准考证。 截止时间为5月26日。
七、成绩发布
(一)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后2个月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
(二)海南省医学会医学考试考点办公室将以报名点为单位寄送考试成绩单,由报名点下发至考生手中,具体寄送时间另行通知。
八、几点要求
(一)申报受理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省、厅直属单位由本单位人事科受理,农垦系统单位由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受理,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由所在地的市县卫生局负责受理。
(二)对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考试的,各县市卫生局要 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三)由于各科目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试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更加复杂,工作人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组织报名工作,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指导考生准确填写申报表,做到认真核对表中个项目无错无漏。申报者在社会办医机构工作的,单位须写明所属市县。上年度在外省参加考试合格的科目,要提供合格成绩单。
(四)各报名点须在《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的“审查意见”栏认真做好审查意见并签名盖公章。现场确认介素后导出数据并汇总成《海南省2013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花名册》签名盖章上报海南省医学会医学考试考点办公室,并发送电子邮件至yxhkdb@163.com.
(五)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初级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中级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卫生厅
201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