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职称晋升条件
升士
护理类:中专毕业(2017年之前毕业),2018年在校毕业生需提交学校证明
药、技类:大、中专毕业(2017年之前毕业)
升师
1、中专毕业,在“士”岗位5年(2012年取得士级资格及聘书);
2、大专毕业,工作年限3年(2015年毕业,如晋升护师还需取得护士资格);
3、本科毕业,工作年限1年(2017年毕业,如晋升护师还需取得护士资格)
升中级
1、中专毕业,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2010年取得师资格);
2、大专毕业,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2011年取得师资格);
3、本科毕业,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2013年取得师资格);
4、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2015年取得师资格);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6、(1)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7、外语与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
报考执业护士:指护士、助产士专业,其它专业不予报考。
省内卫校教育部门认可:省卫校、省第二卫生学校(原名通什卫校)、省第三卫生学校(原名琼海卫校或海南省中等卫生专业技术学校)、省第
四卫生学校(原农垦卫校)、海南医学院(原名海南大学医学部)、儋州卫校、万宁卫校、文昌卫校、乐东卫校、海口市中医药学校、海南大学,
仅限药学专业(新增)、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仅限药学专业(新增)、海南科技职业学院,仅限大专护理专业(新增)
非医药卫生学校不可报考:
1.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
2.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
3.海南省食品药品技工学校
4.海南省药业技术学校
5.海口经济学院
6.海南省制药技工学校
7、海南师范学院
不认可卫校不可报考:
1.省内部队卫校毕业不予报考,如187、53607、53608、34284、海南军区部队卫校等。
2.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学历、网络学历不认可,但已取得资格的在职人员可认可。
提交审核材料
1、药、护、技(士)级报名材料
(1)身份证或军官证(有效证件,过期无效)、毕业证一份;
(2)《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药、护、技(师)级报名材料
(1)身份证或军官证(有效证件,过期无效)、毕业证一份;
(2)《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申报护师的,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及护士执业证书(含个人相片页和个人信息页)及聘书一份;
(4)申报药、技师的,提交士级资格证及聘书一份;
(5)因工作岗位变动须跨专业报考的,提交单位从事现工作岗位满二年的聘书一份[1.原则上医可转技(医不可转药学及护理] 2.医转医,不同执业类别的需转执业类别)。
3、医、药、护、技(中)级报名材料
(1)身份证或军官证(有效证件,过期无效)、毕业证一份;
(2)《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申报医学(中级)的,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含个人相片页和个人信息页)、聘书各一份;
(4)申报护理(中级)的,提交护师资格证书和护士执照、聘书各一份;
(5)申报药、技(中级)的,提交师级资格证及聘书一份;
(6)因工作岗位变动须跨专业报考的,提交单位从事现工作岗位满二年的聘书一份[1.原则上医可转技(医不可转药学及护理] 2. 医转医,不同执业类别的需转执业类别)。
备注:
(1)凡报考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在“单位审查意见”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日),材料真实,统一上报”。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2)相片要同网上报名的相片一致,规格为小二寸,数量为两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