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与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合用时可致作用相加。
2、 与抗凝药合用可使血凝血酶原进一步减少,也可减少本品与蛋白的结合。故需注意调整合用时及停药后的剂量。
3、 苯巴比妥及苯妥英可以增加本品的肝内代谢,使血清药浓度降低,应酌情调整剂量。
4、 洋地黄类药,在洋地黄过量时本品可加重心律失常。本品可使地高辛血清浓度增至中毒水平,也可使洋地黄毒苷血清浓度升高,故应监测血药浓度及调整用量。
5、 与抗胆碱药合用,可增加抗胆碱能效应。
6、 能减弱拟胆碱药的效应,应按需调整剂量。
7、 本品可使神经肌肉阻滞药尤其是筒箭毒碱、琥珀胆碱及泮库溴铵(pancuroniumbromide)的呼吸抑制作用增强并延长。
8、 与钾制剂合用时本品可增效,低血钾时反之。
9、 尿的碱化药如乙酰唑胺、大量柠檬汁、抗酸药或碳酸氢盐等,可增加肾小管对本品的重吸收,以致常用量就出现毒性反应。
10、 与降压药、扩血管药及β阻滞剂合用,本品可加剧降压及扩血管作用;与β阻滞剂合用时还可加重对窦房结及房室结的抑制作用。
11、 利福平可增加本品的代谢,使血药浓度降低。
12、 异丙肾上腺素可能加重本品过量所致的心律失常,但对 Q-T间期延长致 R波在 T波上的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有利。
凡能增加肝脏微粒体代谢酶活性的药物,均可促进奎尼丁代谢,而降低奎尼丁的作用。奎尼丁与利福平合用,使血浆奎尼丁浓度降低及其抗心律失常的作用丧失。西米替丁使奎尼丁在肝内代谢减慢,致奎尼丁的T1/2延长,造成奎尼丁蓄积和中毒。奎尼丁有加强一些肌肉松弛药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奎尼丁使华法林的作用加强。它与其他抗胆碱药物合用,呈相加作用。10%硫酸奎尼丁溶液为弱酸性,与碱性药或注射液、鞣酸及碘化物不能合在一起应用。奎尼丁与丙缓脉灵有交叉过敏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