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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委办发〔2006〕1号
各市卫生局、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厅直属单位,有关高校、学术团体: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定,我省101个项目获准为2006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并通过卫生部网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评审、公布系统予以公布(网址:http://www.moh.gov.cn,http://cme.haoyisheng.com)。经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确定405个项目为2006年第一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其中:117个项目为备案项目),现予以公布。
为加强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的完成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授予学分,不得任意增删项目内容。违反有关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各单位在举办项目结束后,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国家级项目30天内,省级项目15天内),及时将总结、文字和声像教材、考试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试题、学员名册、日程安排、《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等材料报送省医学会继续教育部(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邮编:210008,电话:025-83641272)。
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