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市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学术团体:
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我市有1个项目获准为2006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3个项目为2006年第一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个项目为2006年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经常州市卫生系统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批,我市共有37个项目获准为2006年第一批常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详见附件2)。
各主办国家、省级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有关规定,确保项目质量。项目举办结束后,主办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国家级项目30天内,省级项目15天内)将总结、文字和声像教材、试题、学员名册、日程安排、《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等材料报送省医学会继续教育部(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邮编:210008),填报格式登录常州卫生信息网——科教处——下载区。
请各主办和承办市级项目的单位严格按照“常州市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实施,加强管理,提高办班质量,项目举办前发放办班招生通知,明确项目级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授予学分数、开办时间、招生对象;项目举办结束后,10天内将办班招生通知、课程表、试卷式样、通讯录、学习班教材和办班总结等材料报送常州市卫生系统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常州市卫生局科教处,邮编:213003)。
各辖市(区)卫生局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组织和支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关项目的学习。无继续教育项目的地区和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需要,选择项目,主动与常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联系,也可直接与项目主办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联系,为本单位及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附件:
1.2006年第一批国家、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常州市)(点击查看)
常州市卫生系统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六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