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考试辅导
直播课
修复前口腔的一般准备工作:
(1) 去除不良修复体
当口腔内的修复体已丧失功能,并刺激周围组织而又无法进行修改的,以及对一些设计和制作不当的不良修复体均应去除。
(2) 拔除无法保留的牙齿
保留天然牙和经过根管治疗的牙根,有利于义齿的支持、固位和稳定, 并防止牙槽骨的吸收。另外,牙周膜具有本体感受器, 当承受?力时可将信号传入神经中枢。同时,牙周膜感受器具有很强的生理辨别能力,具有辨别方向、区别食物体积大小等能力。故从口腔修复治疗效果考虑,应尽量保留天然牙及牙根。但是,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考虑拔除。
1) 一般来说,对于牙槽骨吸收达到根长2/3以上,牙松动达3度者应予以拔除。
2) 残根、残冠大面积缺损达龈下,无法利用牙冠延长术或正畸牵引等获得生物学宽度要求的。
3) 残根、残冠缺损虽位于龈上或齐龈,但牙根短,无法利用桩核修复或无法用于覆盖基牙的。
4) 其它无法进行完善牙体牙髓治疗的牙齿。
5) 严重干扰修复进行的错位牙、移位倾斜牙、阻生牙等。
6) 位于正常?曲线或颌弓之外的牙齿,影响到颞下颌关节运动, 对修复无帮助并且有妨碍, 且影响咀嚼功能时应拔除。
7) 对个别孤立牙的去留
应根据孤立牙的牙体、牙周健康情况,牙冠的形态、位置、部位、慎重地予以考虑,例如近中倾斜的智齿,但下颌其它牙均缺失且牙槽嵴吸收已平,如留之则有利于义齿的固位和支持,应保留。但对义齿无助且又有妨碍的应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