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招聘专业、落实编制和待遇倾斜政策、建立诚信档案。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培养,2016年5月23日从省卫计委获悉,省医改办、 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补充意见》)。
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河南省自2015年8月正式启动“369人才工程”,即通过引进、培养、培训3种途径,用6年时间,实施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等9项行动计划,着力破解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短缺困境。
新出台的《补充意见》从增加专业、放宽条件、优化方式3个层面进一步完善招聘政策。其中,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在未完成年度计划时,本科及以 上学历、大专学历可根据当地需要适当增加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报考人员不受择业期限制;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的报考人员,增加 县乡两级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师;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可参加基层卫生人才在职学历提升计划、骨干医师培训计划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
此外,自2016年起特招计划和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由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自行组织,全省不再统一命题和笔试。
《补充意见》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有空编的,优先解决免费医学生和特招毕业生的入编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市县事业编 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免费医学生、特招计划中的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 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
《补充意见》还要求,免费医学生参加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层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培训、基层骨干医师培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给予保证。特招毕业生、特岗全科医生、免费医学生和帮扶队员福利待遇不受影响,并提供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与此同时,省卫计委还将建立全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诚信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