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实施办法》出台。《办法》指出,我省将进一步完善老年预防保健体系,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医养结合服务率达到80%以上。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和拓展签约服务及内涵,到2025年老年人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75%以上。
“十四五”时期,我省老龄健康工作面临巨大挑战。到2025年,全省60岁及以上人口规模将从“十三五”末 426 万人增至530万人左右,占比从17.03%增至 21%左右,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健康需求总量随之显著增加,但与健康老龄化相关的服务机构、人才队伍、服务能力和政策支持不足,医疗、养老、助残、军休等医养资源整合效率不高,稳定的长期照护费用支付机制尚未全面建立。
《办法》指出,到2025年,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居家社区机构健康服务协调推进,服务质量大幅提升,老年人享有健康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善,老年人看病就医服务流程不断优化,居住、出行、健身的无障碍体验不断改善;老年健康保障制度更加健全,科技和信息化支撑能力明显提升,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基本建立,老年健康产业有序发展,老年健康产品市场提质扩容;老年人健康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健康预期寿命不断延长。
增加老年医疗服务机构。加强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建设,打造全省老年疾病预防、诊疗、科研、教学高地。建设1家国家区域老年医疗中心、4家省级区域老年医疗中心。盘活现有的医疗机构资源,通过改扩建、转型发展,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优抚医院建设,对社会举办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做限制。到2025年,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建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75%,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健康服务机构(科室)规范化建设,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规范老年疾病诊治。搭建老年医学科运行框架,制定实施省级老年医学科9项质控标准,落实老年综合征、老年综合评估、多学科团队等三大核心内容,推广一站式服务模式。每年老年综合评估专项培训200人、科主任和业务骨干各培训50人。到2025年,全省老年医学科均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并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机构建立医疗服务帮扶机制,指导居家、社区、机构提高老年健康服务水平。
加强康复和老年护理服务。原则上每个市州至少有两家老年护理相关医疗机构,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护理院(中心),开展“互联网+老年护理”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护理站建设。兰州市、天水市至少设置1所二级及以上康复医院,三级医院全部开设康复医学科,二级医院开设康复医学科比例达到90%。常住人口超过30万人的县区至少设置1个康复医学科,30万人以下的县至少设置 1个康复医学门诊,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 ”8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建立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人员团队合作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空置的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位,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为行动不便的失能、残疾、高龄、长期患病老年人提供上门康复护理服务。
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市的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立 1 个安宁疗护病区,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安宁疗护病床。推进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制定省级安宁疗护服务指引,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建设安宁疗护专科联盟,建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相衔接的安宁疗护工作机制。建设安宁疗护培训基地,促进安宁疗护培训向专业化、规范化迈进。建立健全安宁疗护服务涉及的止痛、麻醉等药物配备和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