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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对职业中毒危害有知情权

2008-09-26 14:37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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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严重损害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国家为此规定,患职业病的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可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但在实际过程中,很多劳动者由于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丧失了职业病保障。

  许多用人单位忽视职业危害的防护,导致职业病频繁发生。专家指出,职业病易导致劳动者死亡、致残、丧失劳动能力,而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需承担其由职业病引起的全部医疗费用和生活保障。

  有关专家提醒,劳动者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要在劳动合同中注明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劳动者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要在工作中有意识地收集胸卡、工作卡等证明自己在这里工作的证据。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生活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目前我国公布的职业病有十大类115种。一般在办公室发生的腰酸背痛也被列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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