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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1:00
详情下面资料是氯贝丁酯的使用方法
药理:
药效学
①降血脂作用的机理并未完全明了,可能涉及抑制肝脏胆固醇合成,改变肝脏甘油三酯合成,增加固醇类分泌并从粪便中排出,以及增加循环中甘油三酯(极低密度脂蛋白)的清除;②抗尿崩的作用来自本品刺激垂体后叶释放出抗利尿素。
药动学
从胃肠道吸收完全但缓慢。蛋白结合率高,可达96%。口服单剂后2~6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降血脂作用在给药2~5日出现,停药3周后作用消失。半衰期在正常人为6~25小时。口服后在肠道内迅速去酯化,并在肝脏经首次关卡代谢产生有活性的氯贝丁酸。经肾脏排泄,10~20%为氯贝丁酸,60%为葡糖醛酸结合物。氯贝丁酯能降低血小板的粘附作用,它能降低血小板对ADP和肾上腺素导致聚集的敏感性,并可抑制ADP诱导的血小板聚集。它还可延长血小板寿期。可单独应用或与抗凝剂合用于缺血性心脏病人。
适应症:
用于高脂血症,严重Ⅳ型高脂蛋白血症,冠心病危险性大而饮食控制、减轻体重等治疗无效者。本品仅降低血甘油三酯而很少降低血胆固醇,故对Ⅱ型高脂蛋白血症的疗效有限。由于本品的不良反应相对较多,其应用已被其他更新的氯贝丁酸衍生物所取代。
*本品亦被用于治疗尿崩症。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25—0.5g,一日3—4次。
[制剂与规格]氯贝丁酯胶囊(1)0.25g(2)0.5g
口服,每日20-30mg/kg,分2-3次饭后服。体重50-75kg病人日均量1.5g
禁用慎用:
(1)对妊娠的影响研究不充分。本品可以通过胎盘屏障,胎儿尚未发育排出本品的酶系统,故妊娠时不宜用。
(2)本品是否排泌入乳汁未详,故乳母最好不用。
(3)老年人如有肾功能不良,须适当减少本品剂量。
(4)下列情况应慎用:①胆石症,本品可使胆道并发症增多;②肝功能不全,此时蛋白结合率减少但半衰期不变;③甲状腺机能亢进,本品可激发肌病;④溃疡病,可能促使其再活动;⑤肾功能不全,清除率降低使不良反应发生率增加,尤其是肌病;⑥对本品不耐受。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5)本品可促进胆固醇增多,在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时禁用。
肾功能不全,特别是伴有肾病综合征者、甲状腺功能低下的患者易患肌肉综合征。
何类型肝炎患者尽可能不用此药。胆汁性肝硬化或胆石症患者用此药更易出现胆道并发症。
给药说明:
①治疗3个月无效即应停药,但治疗结节性黄瘤可能需时1年。②停用本品后血清胆固醇和甘油三酯可能反跳超过原来水平,故宜给低脂饮食并监测血脂至稳定。③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要减少,但肾病综合征肾功能未受损者不须减量。④肝功能不全者用量要减少,肝硬化患者用量可能要减少一半;应用本品过程中无其他原因而肝功能试验明显异常时,应停用本品并不再应用;由本品所致的肝功能试验异常是可逆的。⑤用本品过程中,如有血清淀粉酶增高,或血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增高,须停用本品。⑥本品宜与饮食同进,以防止胃部刺激。
以5—8倍人用剂量给啮齿类动物,肝恶性肿瘤发生率增加。
高脂血症用本品治疗,虽然非致命性心肌梗塞发生率可能降低,但并不减少心血管病死亡率的危险。
用药期间定期检查:①全血象计数,尤其治疗前有贫血或白细胞计数减少者;②血肌酸磷酸激酶,尤其在尿毒症患者;③肝功能试验包括血清氨基转移酶,在治疗前、最初2月每月、以后每2月各检查一次,起效后每4月检查一次;④血清低密度和极低密度脂蛋白,在治疗前、最初数月每2周,以后每月检查血清胆固醇和甘油三酯,疗效稳定后定期复查。
不良反应:
(1)长期用本品使胆石症、胆囊炎患者加剧而需手术。
(2)有增加周围血管病、肺栓塞、血栓性静脉炎、心绞痛、心律失常和间歇性破行发生的危险。
(3)临床上偶见胸痛、气短、心绞痛;血肌酸磷酸激酶和血清转氨酶增加,但并非由于心肌梗塞。
(4)临床上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与恶心;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①心律失常;②白细胞减少或贫血而有发热、寒战、咳嗽、声哑、背痛、排尿困难;③因肾脏毒性作用而见血尿、尿少、脚与下肢浮肿。
(5)临床上少见但持续存在时须加注意的不良反应有;流感样综合征或肌炎(肌痛、乏力、常见于有肾病者,并常伴有肌酸磷酸激酶和血转氨酶增高),头痛、胃痛、性功能减退、呕吐等。
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转氨酶升高,性功能障碍(或性欲下降),皮疹,轻度或暂时性粒细胞减少。个别病例心律失常。
由于此药能增加胆固醇分泌和减弱胆汁酸的合成和贮存,而引起胆汁中胆固醇过饱和,导致胆石症的发生率增大。有报道在用药6年期间胆石症和囊胆炎的发生率从2.6%增至4.0%。
肌肉综合症的症状从肌痛到周性肌炎伴显著无力,血清CPK明显升高和氨基转移酶升高,醛缩酶也升高;肌肉活检有病变,有时肌溶解现象显著。这些对肌肉的影响很不常见。
有报告可发生黄色瘤或使黄色瘤增大、过敏性皮疹或脱发。
各种降脂药都引起阳萎,氯贝特也不例外。
相互作用:
(1)与口服抗凝药同用时,明显增加抗凝作用,故须经常测定凝血酶元时间以调整抗凝药剂量。
(2)与呋塞米同用,可增加两者各自效果,但可引起肌病、肌僵直和利尿,尤其低蛋白血症者。
(3)与口服降糖药同用,可使降血糖作用加强。
(4)口服避孕药可改变本品疗效。
此药与蛋白结合力较强,因而能置换其他与蛋白结合的药物,所以同时应用抗凝药、呋喃苯胺酸或磺酰脲时使它们的作用加强,而应将它们的剂量减少。如与抗凝药合用,应将抗凝药剂量减少1/3~1/2.它与甲磺丁脲合用时,可使血糖明显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