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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1:00
详情药理:
属于非去极化型肌松剂。作用于骨骼肌的神经肌肉接头,阻断神经冲动的正常传递到肌纤维,因而肌张力下降而表现为骨骼肌松弛。
适应症:
临床上曾用于治疗震颤麻痹、破伤风、狂犬病、士的宁中毒等,但有麻痹呼吸肌的危险,已少用。现多用于腹部外科手术,以获得肌肉的松弛。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①手术中维持肌松,先静脉注射10—15mg(0.2—0.3mg/kg),如肌松不佳,3—5分钟后再追加5mg(0.08mg/kg),以后每隔60—90分钟补给一次,每次以5mg为宜;②电休克,按体重0.165mg/kg,30—90秒内静脉注射,即可控制肌强直,一般先用3mg作试探;③重症肌无力的确诊,静脉注射,按体重4—33μg/kg,阳性反应时常在2—3分钟即需静注新斯的明拮抗,后者的成人常用量为1.5mg.
2.小儿常用量相应地比成人大,新生儿满四周后初量静脉注射,按体重0.25~0.5mg/kg,维持量为初量的1/5—1/6,按一定的间隔给予。幼儿和儿童的剂量为0.5mg/kg,小儿自发呼吸的恢复也比成人快。
[制剂与规格]氯化筒箭毒碱注射液(1)1ml:10mg(2)1.5ml:15mg(3)1ml:15mg
注:过去用药曾以国际单位计算,100单位等于15mg.
静注,一次6-9mg,必要时可增加3-4.5mg.需重复注射时,剂量为第一次的1/2.
禁用慎用:
气喘病人和有过敏素质的病人最好不用此药。老年人、低循环血量、交感自律活性损伤和手术时病人未采取卧位的病人在用此药时血压可能极度下降。高血压、冠心病和动脉粥样硬化的病人,应避免使用此药。由于此药的组胺释放作用所以对气喘和特应性病人尤为危险,可能导致严重的支气管痉挛。肌无力病人对非除极性药物极敏感,在正常剂量下也可能产生长时间麻痹。肾功能衰竭会导致作用延长。
妊娠期间长时间箭毒化似乎不可取。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给药说明:
①属非去极化肌松药,其肌松作用可被胆碱酯酶抑制药拮抗;②常用于维持较长时间(>30分钟)的肌松;③能解除肌肉成束收缩、强直、阵挛或惊厥,也便于机械呼吸的顺利进行;④小量可用于确诊重症肌无力;⑤可诱发胎儿强直或僵硬,妊娠期的前数个月禁用,分娩时或分娩已近时反复大量使用可诱发新生儿肌无力或呼吸微弱,应慎用;⑥静注宜缓慢,注入太快则组胺释放多,可导致低血压或(和)通气不足,甚至支气管痉挛;⑦肌注后吸收缓慢而且不规则,非不得已勿用;⑧肌松时应进行机械通气。
不良反应:
呼吸困难,血压下降,心率增快,肌肉无力。个别病例高热。
常引起血压下降,通常是轻度的,但如果大剂量迅速给药、病人的循环血量低、心脏贮备能力或血管收缩能力减弱(如老年病人、糖尿病人和其它有交感神经病的病人)血压下降的幅度会加大。这种副反应可被其它麻醉药如氟烷增强。特应性病人或患有其它神经肌肉病的病人对非除极性松弛药尤为敏感。组胺中介的过敏反应较常见,常导致注射部位附近出现潮红、血压下降(多数下降20%左右)和偶尔出现支气管痉挛。在给予此药后也可能产生恶性高热症。
此药可致呼吸停止。对特别敏感的病人即使剂量低至1.5mg也会引起肺换气不足。此药引起的组胺释放可致支气管痉挛。
动物试验表明在脑脊髓液内注入此药会引起惊厥,大剂量下可能引起髓中心抑制,但目前还未有充分的证据以作出任何结论。筒箭毒碱(与乙酰胆碱竞争)能部分阻滞自律神经节、并产生血管扩张。
相互作用:
硫酸镁能使神经肌肉传递衰竭和加强筒箭毒碱及除极化药物的作用。它不仅加强和延长此药的阻滞作用,而且在松弛作用消失后1小时给予硫酸镁还会产生呼吸抑制。因此对用硫酸镁的病人给予筒箭毒碱时应谨慎。
抗心律失常药普鲁卡因胺,利多卡因,普萘洛尔,奎尼丁等均能加强筒箭毒碱和其它非除极性药物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钙通道拮抗药如维拉帕米和硝苯地平也能加强神经肌肉阻滞药的作用。
神经节阻滞药樟磺咪芬和六甲溴铵没有强化筒箭毒碱诱发的阻滞,而后者能使它们的降压作用加强。
利尿药呋塞米可能通过抑制神经末梢乙酰胆碱的释放使此药诱发的阻滞作用增强和作用延长,但临床上仅在肾功能不足的病人上才出现。利尿药引起的钾、镁缺失理论上可影响非除极性肌松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