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消化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消化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消化内科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消化内科学博士专业学位。
参加消化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相关资讯
- · 2025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湖南岳阳报名通知
- · 湖北考区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 · 滕州市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关于湖北考区孝感考点202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 河北张家口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 · 报考要求严苛,考试难度增加!卫生资格考试要尽快通过!
- · 济南市2023年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 · 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惠州考点报名须知
- · 西双版纳州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