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0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减少工作差错,特制定本工作指引。请各位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详细阅读中国卫生人才网上有关通知及本指引,以了解本人是否达到报考条件,并顺利完成报名工作。
一、网上报名的有关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0~30日。请考生按时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再接受考生报名。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或http://www.hhrdc.com)。
3.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须注意:①除今年首次报名的考生外,凡历年参考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均须按要求填写本人原报名档案号,否则因未填写原档案号造成成绩不能合并者责任由本人承担;②考生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至2007年12月31日。因此,取得现有资格年限的正确计算方法,应为2007减去取得资格当年时间所得数值,如2003年参加考试取得师级资格,取得现有资格年限应为4年,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与此类推;③毕业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填写,否则可能会造成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例如护理学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护理学(士)时,毕业专业填为“其他”,则审核不通过;④工作单位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所在的医疗机构,不能填写“××人才市场”等字样,现不在医疗机构工作的考生不能报考;⑤考生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半年内)所照的合格证件电子照片(手机所拍相片一律视为无效),否则因上传照片模糊或与本人样貌不符而导致被拒绝参加考试者,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⑥联系电话最好填写个人手机,以方便联系;⑦考生在办理现场确认之前,可凭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上网反复修改个人报名资料,但须注意修改个人报名信息后要重新打印与网上信息一致的《考试申报表》。
4.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根据省卫生厅粤卫办函[2005]261号《关于学历教育有关问题的复函》,“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规定,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举办的医学类专业、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不能作为卫生类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省卫生厅《关于跨省医学类中等学历认定问题的复函》(粤卫函[2005]217号)已明确,“凡持有省外高、中等医学类教育学历的毕业生,须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的鉴定证明,才能作为参加我省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职称评定的学历依据”。
二、报名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 考生在完成网上录入信息预报名后,必须在指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才能正式完成报名程序。在规定日期内未到指定地点完成现场办理确认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
2.现场确认所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请留意稍后在广州卫生信息网(http://www.gzmed.gov.cn/)发布的详细指引。
3.报名现场确认地点:
1)原则上,考生的报考证件和材料交给所在工作单位,由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到报名点办理确认手续。
2)档案南方人才市场的考生到南方人才市场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3)工作单位在荔湾、越秀、海珠、天河、白云、黄埔等六个区辖内社会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许可证须在上述各区卫生局或广州市卫生局注册)的考生,证件及材料由单位审核盖章后,带齐各证件原件及所需的各种材料,直接到广州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心(广州市西华路534号一楼,即西华路与光复北路交界处)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其余各区辖内社会医疗机构的考生按第1)点要求到所在区卫生局报名确认手续。
4.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1)各区卫生局及局属单位报名点确认起止时间由各报名点安排,原则上截止时间不超过12月10日。
2)广州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心受理荔湾等六区社会医疗机构考生现场报名的时间为2007年11月26日~12月10日(周六、日休息)。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其他事项
1.凡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自2008年4月15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10日。
2. 报名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考生后续有关工作以及本考试有关最新信息、通知等事项将随考试进程陆续在广州卫生信息网(http://www.gzmed.gov.cn/)“考试。评估”栏目发布,请考生留意。
3.考生如有疑问,可先咨询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网上咨询我中心,E-mail: examcenter@tom.com,QQ:654660268(广州卫生考试)。
广州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心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