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桐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
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7号及有关规定,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已于2016年3月30日结束。为做好今年的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资格确认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确认时间
2016年4月16日至4月19日(其中市一院、二院、中医院在4月16日,其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在4月17日;中心卫生院在4月18日上午,其他卫生院在4月18日下午;民营医疗机构、诊所及厂、校医务室在4月19日)。
二、现场资格确认地点
桐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医政科,联系电话:88023173、88022138.
三、现场资格确认所需材料及装订顺序
1.网上报名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考生在空白处手写承诺:“以上填报信息真实准确,签字确认后信息不再进行修改;了解并遵守《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并签字;所在单位审核并在照片处加盖骑缝章(考生的试用期单位须与公章一致)。
若报名表上照片打印不清晰或未上传,请加贴照片。若报名表上有信息错误须改正请注明,可在现场资格审核时修改。若在网上报名时无法上传照片者,将数码照片用U盘拷至现场上传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且统一复印在A4纸上,要求身份证未过期且复印清楚)。
3.近期2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2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背后用圆珠笔写上单位和姓名,贴于第二份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6年3月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详见附件1、2);
5.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并有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4),“试用机构名称、地址、邮编及登记号”必须按照单位的“医疗机构许可证”上的完整填写;
应届毕业生还应当提交“机构试用证明(附件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6),并在2016年8月31日前统一提交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科硕研究生还应当提供临床1年实习证明“医师资格考试考生临床实习证明”(附件7)。
注:(1)试用期截止日期,大中专毕业生第一年为8月31日;毕业证书日期应以8月31日为准,毕业时间为8月31日以后的因试用期时间不满一年不予报考,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31日。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中专毕业的执业期证明中工作须满五年,大专毕业的工作满两年,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以此往前推算满相应年限方可报考。
(3)试用时间应正确填写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若考生试用期间变更执业地点的,须同时提交原试用单位的试用期证明。
6.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5)。报名表上所需填写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登记号即助理执业注册证上的编号;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年月即医师资格证上的发证日期。
7.申报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的考生还应提交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附件8)。
8.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9.持自考毕业文凭的考生应同时提供注有入学时间的成绩单。
10.所有材料请用订书机装订。
四、医师资格考试费用
(一)收费形式:
采用网上分段缴费方式进行。考生现场确认后经过考点资格审核通过,即可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和实践技能考试费,缴费时间为4月16日至5月2日;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公布且成绩合格者,再网上缴纳医学综合笔试费,缴费时间为7月22日至8月30日。
(二)收费标准:
1、报名费和实践技能考试费。根据浙价费〔2012〕207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费10元/人;实践技能考试费临床、公共卫生、中医类别考试费180元/人,口腔类别考试费200元/人。
2、笔试费用。临床、中医类别实行纸笔考试,执业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20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120元/人;口腔、公卫类别执业医师类别考试费20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类别考试费120元/人(口腔、公卫类别2016年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机考收费标准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最新调整为准)。
3、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用按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标准收取。
五、严禁为试用期非在本单位的人员出具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经查实,出具假证明的,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为申请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出具伪证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者的法律责任。执业医师出具伪证的,注销注册,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对出具伪证的机构主要负责人视情节予以降职、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
(一)2016年国家确定我省为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省份,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系统相应栏目中选择“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二)2016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医师(110类别)的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的考生实行加试专业的内容考试。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加试考试。报考加试专业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报考生为目前在院前急救(120急救工作人员)和儿科岗位的工作人员;2.考生所在单位须有“院前急救”和“儿科”诊疗科目。
(三)今年考生仍将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实践技能考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30日,医学综合笔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9月1日至9月23日。
望各单位初审后集中携带现场确认相关资料至市卫计局医政科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经现场审核确认后,方可视为正式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未取得学位证书证明
桐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