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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桐乡市2016年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通知

2016-05-26 11:48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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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桐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了关于2016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

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卫办人事〔2016〕1号)文件和嘉兴市卫计委《关于2016年度全市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为保证我市2016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预报名

5月24日至6月12日期间,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进行网上预报名,报名前认真学习《2016年浙江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须知》(见附件3),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6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二、现场确认

6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见附件1),各单位按时间安排表持本单位报考人员《2016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申报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到市卫计局人事科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及缴费工作。经现场审核确认及缴费后,方可视为正式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16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申报表》(网上填写打印)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提供初始至最高,并且2002年底后取得的专科及以上最高学历,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内容复印全面,拼复在一张A4纸上)和聘用证书复印件;

5、医学类专业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内容复印全面,拼复在一张A4纸上),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内容复印全面,拼复在一张A4纸上);

6、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仅限破年限人员提供);

7、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2)。

上述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与原件核对(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必须同时提供原件),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报至局人事科进行审核。

四、考试收费

考生现场确认时需缴纳考试费用,缴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收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综〔2016〕13号)等文件规定,收取考试报名费100元/人。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市卫计局人事科金菊梅

联系电话:88022917

桐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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