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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省直及委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我委决定对经2015年度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评审通过,分别获得主任医(药、护、技)师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格式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从2016年1月6日上午9时起,至2016年1月15日上午9时止,共7个工作日。统一张贴时间为2016年1月6日上午9时正。
二、《2015年度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和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由各单位登录广东卫生人才网(www.gdwsrc.net),在“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资格评审网上申报系统”中自行下载和打印(注:《2015年度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须彩色打印)。《2015年度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和名单须张贴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显眼位置,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有网站的,须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网上公示。
三、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盖公章,由各市卫生计生局(委)汇总后报送我委人事处(省直、委直单位直接报送)。
四、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将异议书面材料签署真名(须手写)后于公示期间寄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监察室(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邮政编码:510060)。对于举报线索不清且未签署真实姓名的材料,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委人事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