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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公卫执业医师镇痛药考试精讲:吗啡药理作用,相信是广大考生关注的事情,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考生复习使用。
镇痛药 第1讲 吗啡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1.吗啡应主要用于镇痛、心源性哮喘、止泻。治疗量可引起眩晕、恶心、呕吐、便秘、呼吸抑制、尿少、排尿困难、胆绞痛、直立性低血压和免疫抑制等。长期反复应用阿片类药物易产生耐受性和药物依赖性、急性中毒。
2.主要药理作用
(1)3镇:镇痛、镇静、镇咳。
(2)2兴奋:兴奋动眼神经缩瞳核——瞳孔缩小;兴奋延脑催吐化学感受区——恶心呕吐。
(3)2抑制:抑制呼吸中枢/抑制免疫。
【进阶攻略】吗啡需要了解其药理作用,掌握临床应用和不良反应。
【易错易混辨析】吗啡是激动中枢阿片受体,模拟内源性阿片肽对痛觉的调制功能而产生镇痛作用。
【知识点随手练】
一、A1型选择题
1.吗啡不会产生下述的
A.呼吸抑制
B.止咳作用
C.体位性低血压
D.腹泻稀便症状
E.支气管平滑肌收缩
2.吗啡的镇痛作用主要用于
A.胃肠痉挛
B.慢性钝痛
C.分娩阵痛
D.肾绞痛
E.急性锐痛
3.吗啡不用于慢性钝痛是因为
A.治疗量就能抑制呼吸
B.对钝痛的效果欠佳
C.连续多次应用易成瘾
D.引起体位性低血压
E.引起便秘和尿潴留
【知识点随手练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A1型选择题
1.【答案及解析】D。吗啡可提高回盲瓣及肛门括约肌张力,易引起便秘。
2.【答案及解析】E。吗啡适应症:急性锐痛,如严重创伤、战伤、烧伤等疼痛可得到缓解,心肌梗塞和左心室衰竭病员出现心源性肺水肿,用吗啡后情况可暂时有所缓解,用于麻醉和手术前可保持病人宁静进入嗜睡。
3.【答案及解析】C。吗啡对各种原因引起的疼痛均有效,治疗其他镇痛药无效的急性锐痛如严重烧伤、创伤等,不用于慢性钝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等是由于吗啡连续应用易产生耐受性及成瘾,而且停药后出现戒断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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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对此考点已经掌握了,预祝大家顺利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