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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2019年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9-09-19 18:39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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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做好 2019年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各位考生整理搜集了如下内容,请注意查看: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蒲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124号)、省卫健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的通知》(黔卫健函〔2019〕167号)、《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全市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时间、资格和程序

(一)人员范围

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申报专业一致,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同时继续实行“考评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申报人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送评。

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二)评审类别和专业

申报评审类别为:社会化评审、基层评审认定。

申报评审专业为: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四个类别设置106个专业(附件2)。

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现从事(聘任)的专业以及有关执业资格准入方面的要求,对应所列专业进行申报。要求须具备医师、护士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专业,必须提交相应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申报专业与执业医师类别及注册专业应符合附件2要求;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

(三)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各地人社部门报送材料到市人社局的时间截止到10月20日。

(四)资格条件

1.社会化评审条件,执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398号)文件;申请评审认定条件,同时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334号)文件。

2.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现任职受聘时间按照人社部门审批的聘任表或工资审批表相应时间起算。

3.按岗推荐。各事业单位要及时到同级人社部门核定高级岗位空岗数,并在本单位空岗数内按不超过40%的比例确定今年推荐申报高级职称人选。对于仅有1个的,高级岗位推荐数不多于1名。

4.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年对年月对月满规定的聘任年限)。

5.业绩可从取得现任职资格时间起算。

(五)申报程序

从2019年起,依托“遵义市数字人社”服务平台,实施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步报送。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和各级人社部门审核均开通网络渠道。

1.个人申报。用人单位进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云平台” http://202.98.222.116:8081/rs_yw/a/login注册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后,申报人网上登陆“遵义市数字人社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http://202.98.222.116:8082/login填报《遵义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待单位、主管部门、所属地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网上打印《评审表》,申报材料按《遵义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与格式》的相关要求装订并装入牛皮纸档案袋后,方可按照职称申报程序报送。

2.组织审核。用人单位须核实申报人的学历、专业要求、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继续教育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证书、论文著作、业绩成果是否真实有效,符合相关评审条件,予以公示,需提交公示现场的照片(包括公示申报人的申报资料)予以佐证。在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登陆http://202.98.222.116:8081/rs_yw/a/login进行审核推荐;主管部门登陆http://202.98.222.116:8081/rs_yw/a/login进行核准推荐;各级人社部门逐一审核后,网上打印《遵义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按评审范围向职称工作机构分类汇总报送申报资料。

申报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细致地核实相关表格、材料,对不真实或未经核实的材料应予以剔除,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予送评,确保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种复印件负有检查、核实、验证的责任,应在认真核实、对照原件的基础上签署验证意见(“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签署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未经核实并签字盖章的材料评审时不予采用。

3.政策性审查。各地人社部门职称工作机构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组织开展政策性审查工作。政策性审查主要是审查任职资格年限、聘任年限、按岗申报、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基层服务经历、申报专业与职业资格及注册专业是否符合规定、评审表和评价表是否符合规定等。政策性审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政策性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申报人,须在公示期满后5日内,提交经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的补充材料。补充材料经复核符合政策性审查条件的,报送遵义市人社局,反之不予报送。

遵义市人社局将政策性审查通过人员送审相应评审委员会。

4.组织评审及办理任职资格手续。经上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各有关系列评委会组织评审,按业绩情况进行综合排名评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行文、办理证书。

二、有关政策要求

(一)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截止申报评聘当年9月30日前男不满55周岁、女不满50周岁)服务基层长效机制,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药、护、技)晋升高级职称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单位连续服务1年以上,累计服务2年。卫生健康系统非临床医疗机构(含疾控、血液、紧急救援、医养结合等)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工作经历不作为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

在脱贫攻坚对口帮扶中对基层开展的巡回医疗、走村入户、技术咨询、培训教育的时间,可累积计算为服务基层时间。按照《贵州省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与完成远程医疗服务的时间按比例折算为服务基层时间。

(二)做好职称制度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衔接。2014年毕业后进入三级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岗位的硕士学历(学位)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报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聘为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的人员,聘用时间及业绩学术成果等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可推荐申报药学专业副高级资格。

(四)所有申报晋升职称的,须按照省人社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394号)要求,参加全省“大生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并合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开展脱贫攻坚、提供技术指导、培训的时间,每日可折算为8个继续教育学时。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条件应满足:

(1)申报评审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具备继续医学教育总学分125分。其中:三级医院中的卫生技术人员,Ⅰ类学分分数不得低于35学分;市(州)级医疗卫生单位(不含三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Ⅰ类学分分数不得低于30学分;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Ⅰ类学分分数不得低于25学分。

(2)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中申报高级职务,属县所在地的城关镇、社区的需总学分100分,其他单位的需总学分50分,均不需具备Ⅰ类学分。

(3)民营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卫生技术人员,参照我市同类同级公立医院等级(标准)对应等级划分范围适用相应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4)申报人员的《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统计表》(附件),须经同级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审核后才予送评。

(五)同级转评。申请高级职称同级转评的,必须在现从事岗位工作满1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下一级任职资格专业与现申报专业不一致,要求直接申报高级职称的,须按破格条件进行申报。

(六)事业单位在已经没有空岗的前提下,博士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申报。

(七)评审资格审查时,不再要求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及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情况进行核实;申报人员已提供论文原刊的,不再要求提供论文检索证明。对申报评审中的造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提供虚假材料取得职称的,一经查实,由组建评委会单位取消其任职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申报人和推荐审核单位进行严肃追责。

(八)基层评审认定申报人员除报送《基层认定人员工作年限证明》外,还要按照拟申报系列职称的社会化评审条件,报送相关材料,由评委会进行评审。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将基层评审认定人员申报材料单独打包报送,并按不同系列网上打印《遵义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三、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实行“考评结合”综合评价方式

综合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申报人员的工作经历与能力、业绩成果、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评分占综合分50%;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得分占综合分35%;申报人员现场答辩评分占综合分15%,并按所属地设置综合评价合格分数线。其中业绩成果不符合条件、答辩考核得分低于答辩满分60%的人员均实行一票否决制。

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综合评价合格分数线

 

所属地

 
 

市/州级

 
 

县级

 
 

乡镇

 
 

合格分数线

 
 

70

 
 

65

 
 

60

 

四、其他事项

(一)推行职称评审“三公开”(推荐人选公开、政策性审查结果公开、评审结果公开)、 “三承诺”(申报人诚信承诺、推荐单位诚信承诺、评审专家纪律承诺)制度,对未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申报单位,一律不受理申报材料。同时,增加用人单位提交包括公示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现场照片这一环节。按照人社部令第40号规定,在职称评审中存在造假、剽窃等行为的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二)各地人社部门受理申报材料后,按照网上申报系统里《遵义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自动生成的号码分职称系列按序编号,并张贴在档案袋封面对应处。

(三)相关文件表册均可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业务导航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栏目(网址:http://rsj.zunyi.gov.cn/web//10276/index.html)查询和下载。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政策性审查等环节,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不断提升职称工作科学性、客观性和社会公信度。

附件下载:卫生系列副高附件及相关申报表格.rar

以上就是医学教育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高级职称考试相关内容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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