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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市2023年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2023-09-21 17:54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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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市2023年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

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相关材料必须是在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获得,且应为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材料,非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业绩材料不能作为申报材料。各类成果代表作等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申报年度6月30日。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申报年度12月31日。申报材料分为主卷材料、副卷材料、卷外材料三部分,具体组卷要求详见附件1。

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申请职称评审不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辽人社职[2019]1号)规定,自2019年起,申报人不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般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相关材料。2002年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学历查询,由申请人所在单位通过学历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查验、打印查询结果,2008年9月1日后取得学位人员的学位查询,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学位证书编号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查验、打印查询结果。2002年以前毕业的高等教育毕业生、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人员以及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无法准确查询的学历、学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供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学历、学位信息审查情况材料及相关人事档案材料复印件。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提供准确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编号,以便于查验。

2.继续实行个人和单位双重承诺制。申报人员须在《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新版)“备注”栏内填写如下承诺并签字:“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申报者所在单位须在个人承诺内容下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所有材料真实有效”,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3份,此表可在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下载”栏目下载)。评审通过人员的《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分别由本人、单位(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和评委会办事机构留存。

3.申报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评审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申报前填写《医德医风和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按照《辽宁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报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行为,由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评审机构撤销其申报资格,取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弄虚作假、不经公示、暗箱操作等违反政策规定行为的单位及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视情节追究其责任。

了解更多:辽宁锦州市2023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的通知

以上“辽宁锦州市2023年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的内容由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考试动态及政策通知请关注医学教育网卫生高级职称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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