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文件
卫人才发【2009】第137号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
2009年度卫生专业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有关考区的需求,为继续做好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服务工作,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卫生部人才中心)定于2009年5月9日-10日提供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全国非统一开考专业的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服务,有需求的考区请于2008年12月31日前将《卫生专业人才评价考试申请表》(附件1)寄送卫生部人才中心。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科目及时间安排
1、考试日期及专业安排表
考试日期 |
考试专业 |
专业代码 |
5月9日-10日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士) |
13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师) |
151 |
|
卫生管理(初级师) |
152 |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中级) |
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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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管理(中级) |
172 |
|
医院管理(中级) |
173 |
2、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基础知识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专业知识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备注:公共卫生管理(中级)和医院管理(中级)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分别共用试卷。
二、报名信息管理工作
1.报名时间:自2009年1月7日起,相关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报名工作。考生报名工作须在2009年1月21日前完成。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自2009年1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者21wecan.com.cn),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09年度卫生专业人才评价考试报名表》(附件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9日。2009年1月9日至1月21日各考点、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持《2009年度卫生专业人才评价考试报名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确认。
3.考点考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工作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25日,考区审核完毕后,不得更改报考专业、科目。
4.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和考生座位,考区审核工作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12日。
三、准考证打印、签到表发放工作
自2009年4月21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者21wecan.com.cn)打印准考证(附件3),截止时间为5月8日;卫生部人才中心于4月24日前向各考区发放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
四、考试试卷交接工作
1.考区在2009年4月20日至4月30日之间,通过报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考试试室考生专业分类及数量核对表》,用于试卷交接。
2.考区在2009年4月15日前确定试卷接收人员,并将接收保管试卷详细地点、接收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报卫生部人才中心。
3.卫生部人才中心在2009年4月21日至5月6日之间组织发放考试试卷,考区须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交接程序,严格落实保密措施,确保试卷万无一失。
五、考试考务工作
具体参照《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09年度卫生专业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08】132号)规定的要求执行。请各地严格按照《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4)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组织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备注:
需要提供高级卫生专业人才评价考试服务的考区,可同时填表寄送;有关高级考试具体事宜,请与卫生部人才中心联系。联系人:宋智臻、陈琼,电话:010-59935374;59935353。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卫生 人才 评价 考试 通知
抄报: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08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