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市直各部门,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
根据2011年职称工作安排,现将2011年度青岛市卫生系列高级职务资格“人机对话”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一)我市所属卫生医疗机构(单位)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二)中央、省驻青医疗机构(单位)委托我市代评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二、考评办法
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参加青岛市卫生系列高级职务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
三、申报条件
参加青岛市卫生系列高级职务资格“人机对话”考试的人员,首先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三)达到相应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
(四)参加卫生副高级“人机对话”考试的,须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5年;或取得博士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参加卫生正高级“人机对话”考试的,须取得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受聘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5年。
四、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之日起未满3年;
(二)医疗事故次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之日起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内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在职称考评工作中有违纪行为,被省、市人事部门取消职称考评资格者。
五、报考程序
(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申报条件的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参加青岛市卫生系列高级职务资格“人机对话”考试的人员,由主管部门按《青岛市卫生“人机对话”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一)格式汇总并生成Excel表,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数据盘一并上报市人社局。考试登记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本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4张、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书(或成绩单)、聘书。各类证件均须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六、报名考试安排
报名时间为:9月5日~9日。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贵州路69号)。
联系人:余晓云;联系电话:82669570。
考试初步定在10月举行,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七、有关问题
(一)根据省人社厅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已超过按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应设置的相应岗位数15% 的单位,就不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考试。
(二)自2008年起,凡参加青岛市卫生系列高级职务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连续两年内通过基础理论和临床技能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的,有效期至评审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止。
(三)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登录青岛人事政务网下载《青岛市卫生系列高级职务资格“人机对话”考试大纲》。
附件:1、青岛市卫生系列高级职务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报名登记表
2、基础理论考试科目编码表
3、临床技能考试科目编码表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