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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管理办法(试行)-总则

2017-06-28 11:16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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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育网小编为编辑整理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管理办法(试行)中总则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4〕4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卫科教发〔2014〕38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下简称住培基地)建设坚持合理布局、满足需求,强强联合、同质培训的原则,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以国家级住培基地为主体,协同基地为补充,努力构建分布合理、专业齐全、管理统一、水平同质,能基本满足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高水平、全覆盖要求的基地网络。

第三条:国家级住培基地是指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可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基地主要从三级甲等基本符合国家培训基地标准要求的专科医院中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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