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考生都很关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所以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文章:“山西规培招生: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2019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啦!”,信息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考生!
截止日期:2019年7月21日
一、招生对象
(一)单位人
2019年进入(入编或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我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含尚未获得执业医师证的人员)、拟从事专业属于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公布的34个学科范围的人员,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如其从事专业属于培训专业范围,尚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尚未晋升中级技术职称者,可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2014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
2014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以下简称免费医学生)必须全部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完成报到并就业后,免费医学生可根据各培训医院公布的全科专业招录计划填报志愿。
(三)社会人
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毕业生。
(四)专业硕士并轨学员
我省高校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2019年即将入学的,属于培训学科范围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其报名时间不按本通知执行,由所在高校在入校报到后另行组织。
(五)拟报考全科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不限入编时间和学历。
二、申请程序
(一)从2019年7月15日起至7月21日前在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xzyy.wsglw.net)上注册登录填写本人全部必填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网上填报志愿过程的具体流程见网站说明。
(二)完成网上报名者,于7月15日起至7月26日17:00前递交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现场审核需递交下述资料:
(1)网上填报志愿后打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一份(书面申请表需报名者本人签字,以及委托培训人员的就业单位及单位所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盖章。社会人需户口所在地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盖章。报名者的所在单位为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或高等医学院校的,不需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盖章);
(2)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具有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其学习专业符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公布的34个学科范围的,应当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6)在外省国家卫生健康委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参加过培训的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训单位公章),对于报名学员不能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培训经历不予认可。
(7)近期免冠2寸彩照一张。
三、考试与招录
(一)2019年7月27日至8月5日之间完成考核招录。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及临床技能操作,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2019年8月6日至10日,根据山西省卫健委及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安排完成调剂及补录工作。调剂优先满足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等紧缺专业。最终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山西省卫健委。
(三)2019年8月20日前,完成已录取住院医师报到相关工作。
四、招录计划
2019年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专业及人数
基地 |
专业基地 |
代码 |
协同单位 |
招录 人数 |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
全科 |
0700 |
|
13 |
儿科 |
0200 |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 |
8 |
|
精神科 |
0500 |
山西省荣军精神康宁医院 |
3 |
|
妇产科 |
1600 |
|
5 |
|
麻醉科 |
1900 |
|
3 |
|
眼科 |
1700 |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 |
5 |
|
内科 |
0100 |
|
20 |
|
急诊科 |
0300 |
|
2 |
|
皮肤科 |
0400 |
|
1 |
|
神经内科 |
0600 |
|
3 |
|
康复医学科 |
0800 |
|
1 |
|
外科 |
0900 |
|
2 |
|
外科(神经外科方向) |
1000 |
|
1 |
|
外科(胸心外科方向) |
1100 |
|
1 |
|
外科(泌尿外科方向) |
1200 |
|
1 |
|
骨科 |
1400 |
|
2 |
|
耳鼻咽喉科 |
1800 |
|
2 |
|
临床病理科 |
2000 |
|
1 |
|
检验医学科 |
2100 |
|
2 |
|
放射科 |
2200 |
|
6 |
|
超声医学科 |
2300 |
|
4 |
|
核医学科 |
2400 |
|
1 |
|
放射肿瘤科 |
2500 |
|
2 |
|
口腔全科 |
2800 |
|
4 |
|
汇总 |
|
|
93 |
五、培训考核
(一)培训时间与要求
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顺延期间费用由个人承担。
专业型硕(博)士培训时间经申请、审核、测评后可适当减免,对于专业型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与培训专业方向不一致的不能进行培训年限的减免,其中专业硕士研究生培训时间不少于2年,专业博士研究生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申请培训年限减免者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相应材料,对于不能准确、完整提交证明材料的,一律不能进行培训年限减免。科研型研究生不予减免年限。
(二)培训内容
住院医师培训以临床实践为主,培养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临床实践能力、专业理论知识、人际沟通交流等;适当兼顾临床教学及初步科研能力。
(三)培训考核措施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的考核分为日常考核、轮转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分别由轮转科室、相关专业基地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委员会负责。结业考核包括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由山西省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
六、待遇保障
(一)社会化住院医师与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签订培训协议,在培训期间按医院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档案委托省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工龄连续计算,培训结束后培训对象自主择业。
(二)委培住院医师与委派单位、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签订培训协议,在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培训对象培训结束后回原单位工作。
(三)学员薪酬待遇补贴等执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6〕175号)以及《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经费使用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单位委派住院医师和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确保享受与本单位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同等待遇,且不低于3000元/月。
(四)市区以外学员有住宿需求的由医院统一安排免费住宿,不享受免费住宿学员发放住宿补助200元/月,医院食堂、图书馆、电子图书馆等资源对住院医师开放,住院医师与医院职工同等享受误餐补助200元/月。
八、报名须知
(一)对在培训招录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 录取后需于2019年8月20日前至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报到并于9月1日开始临床培训(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录取后无故不按时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不得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退培记录将记入学员个人诚信档案。
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355-3128042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延安南路110号学术交流中心科教科
附件: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减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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