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公布了,医学教育网小编特地为大家编辑整理了,2017年黑龙江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公告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在线报名时间:2017年7月12~7月31日,医学教育网会及时更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信息,还请大家多多关注。
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977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急诊急救五位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集团,下设脑科、骨科两个分院和四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卫生部授予“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国家级“爱婴医院”称号,被省卫生厅命名为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区域性医疗中心、儿童治疗中心、脑病防治中心,与北京301医院开通远程会诊中心,被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确定为牡丹江市哮喘病治疗中心、腔镜治疗中心、120急诊急救中心。同时承担着佳木斯大学、牡丹江医学院非隶属教学医院、牡丹江卫校实习基地任务。1994年6月,通过原卫生部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评审,2004年5月,通过了ISO9001:2000版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11年6月,通过了黑龙江省卫生厅新一轮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2012年被卫生部授予牡丹江地区唯一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医院。是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根据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开始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专业(共个20专业)
内科、神经内科、急诊科、外科、骨科、神经外科、胸心外科、泌尿外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眼科、口腔全科、耳鼻咽喉科、康复医学科、临床病理科、放射影像科、检验医学科、超声医学科、全科医学
二、2017年招收20人
三、招生对象
(一)单位委派的培训生
1.2016年、2017年进入三级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其从事专业属于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公布的36个学科范围。
2.2016年、2017年进入县级、乡镇和社区医疗机构从事全科方向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其中乡镇和社区只限报考全科专业)。
3.2017年毕业且履行就业协议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只限报考全科专业,并限定报考就业所在市的培训基地,如本地无培训基地可选择就近培训基地报考。
4.鼓励三级医院工作满5年未晋中级技术职称,且其从事专业属于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公布的36个学科范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报名参加培训。
5.县级、乡镇和社区医疗机构工作满5年,尚未晋升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全科方向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鼓励报名参加全科专业培训。
6.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的医学本科毕业生服务期满3年的人员(需服务单位开具服务期满证明),如报考服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培训基地的全科专业可优先录取。
7. 2015年~2017年参加工作,在我省贫困或边境县、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且培训后继续回原单位工作的,允许报考且不受专业限制,如本地区无培训基地可就近选择培训基地报考。
(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生
2016年~2017年毕业,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须具有医学学士学位。
(三)外省、市(区)符合我省招收相关条件者可选择在我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体要求及培训期间的待遇参照我省相关文件规定。
四、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
在线报名:2017年7月12~7月31日
现场确认及考核时间:2017年8月1~20日
(二)报名方式
1.单位委派的学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2),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登陆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专题网站报名,培训基地现场确认并在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招收考试。
2.社会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按各培训基地招收简章要求直接登陆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专题网站报名,培训基地现场确认并在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招收考试。
3.各培训基地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做好报名前期准备工作,将本基地的招收简章及联系方式于2017年7月10日前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在线报名工作结束后培训基地负责组织现场确认,最终报名结果填写《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3)报省住培管理办公室备案。
4.各地市(行署)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负责协调、组织本辖区培训基地及委派单位完成住培招收工作。
(三)现场确认材料
1、申请人携带《黑龙江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申请人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则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白底1寸、2寸照片各两张。
五、笔试和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培训方式
(一)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相应专业培训大纲规定和要求,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方式,对学员进行规范化培训。
(二)本科生和学术型学位硕士在培训基地接受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其中33个月由培训基地根据培训专业制定培训计划,3个月由住院医师根据培训需要与培训基地共同制定培训计划;专业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培训基地考核认定需接受的培训时间,但最长减免时间专业硕士研究生不得超过1年、博士研究生不得超过2年。具体轮转计划由培训基地会同协同基地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和相关文件规定统一安排。
七、相关待遇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相关待遇,由各培训基地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黑科教发〔2014〕149号)文件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黑财社[2015]79号)及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卫科教发〔2016〕118号)文件精神发放。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待遇参照执行。
八、联系方式
地址:牡丹江市阳明区光华街176号,邮编157000
联系人: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机关三楼规培办
联系电话:0453-6923422-50312
邮箱:mdjs_dieryiyu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