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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之考核认证,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第二十六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以过程考核为重点。住院医师参加结业考核须经资格审核,过程考核合格和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是参加结业考核的必备条件。
第二十七条 过程考核是对住院医师轮转培训过程的综合评价,主要包括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为医德医风、出勤情况、临床实践能力(理论考核、床旁病例考核、临床操作等)、培训指标完成情况(病种及病例数指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培训内容的登记情况等)和参加业务学习情况等方面。日常考核由培训基地相关轮转科室组织实施,出科考核和年度考核由培训基地组织实施,省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适时组织出科考核抽考。培训对象年度考核合格视为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合格,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颁发《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第二十八条 结业考核包括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重点考核培训对象的临床实践能力,以及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人文素养。省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组织实施结业考核。
第二十九条 对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培训对象,颁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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