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福建省全科医师紧缺的现状,省财政厅、卫健委下发通知,决定从2018年9月起,全面提高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省级生活补助标准。
其中,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生活补助从原来2.4万元/人·年,提高到4.2万元/人·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象从原来2.4万元/人·年,提高到3万元/人·年。
提标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各基地医院不得将增加的财政补助冲抵医院应给予的生活补助。通知下发之日前已退出培训的人员不再补发。延长培训期间及由于各种原因第二次起进入培训人员均不再享受财政补助。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养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享受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