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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朋友很感兴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休产假问题,医学教育网整理了关于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休产假问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产假补轮转问题:《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五章第二十三条规定:临床医学类本科学历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不少于33个月),并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细则进行临床轮转。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结业考核时,轮转时间应满足33个月,且完成考试后需补足轮转时间至36个月,方可取得结业合格证书。若结业考核时轮转时间低于33个月,则应延迟培训时间至下次结业考核。故肿瘤医院规定,3年轮转期内,请假天数超过3个月将不能参加当年结业考试;请假天数在3个月内,参加考试后需补足轮转时间。在学员岗前培训时,肿瘤医院已明确告知学员可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休假,休假天数超过相关规定的,需补足轮转学习时间。
2、产假期间待遇问题:按国家规定,在培训期间中央财政及市财政向3年期培训学员发放36个月的财政补助;因学员个人原因延长培训期限的,延长期间不享受相关补助。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肿瘤医院规定,学员休产假期间按社保的生育险相关规定执行,医院发放中央及市级财政补助部分;学员补轮转学习期间发放保底工资1500元/月、住宿补贴300元/月、餐卡补贴400元/月,共计2200元/月。
3、若你还有其他意见或疑惑可电话联系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联系方式6770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