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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的总结-公卫助理医师技能考试

2015-12-08 14:56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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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的总结是公卫助理医师技能考试第二站案例分析中要求掌握的内容,医学教育网为广大考生整理如下,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食物中毒发生后,均应根据调查资料进行整理与总结。总结内容包括:食物中毒发生的经过(包括中毒,发病率,死亡率等)、病人临床表现(包括潜伏期、主要症状、化验结果和治疗经过等)、引起中毒的食品、食品被污染的原因,对中毒食品及其污染原因所进行的检验结果、最后诊断以及对中毒事件的处理。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应针对造成中毒的原因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如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预防食物中毒的卫生知识技术培训,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加强检查管理制度,改进布局和环境,增添有助于提高食品卫生质量的必要设备等。

根据卫生部颁布的《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规定,各级医疗机构及中毒单位主管负责人,有责任在中毒发生后,主动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报告。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应在24小时内填写《食物中毒报告卡》(内容包括:中毒单位、地址、进食时间、进食人数、发病时间、中毒人数、住院人数、死亡人数、引起(可疑)中毒食物、中毒原因及经过、中毒表现、采样检验结果、结论等)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省、市、自治区卫生监督部门,则应填写《食物中毒报表》报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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