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霉素过敏试验法是主管护师考试中可能涉及的知识点,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希望对考生备考复习有所帮助。
1、评估:
1)仔细询问过敏史,如有青霉素过敏史则停止该项试验。有其他药物过敏史或**反应疾病史应慎用。
2)曾使用青霉素,停药3天(TAT7天)后再次使用,或在使用过程中改不同批号的制剂时,需要重做皮试,确定结果为阴性才能继续用药。
2、计划:
1)用物准备:必需备0.1%盐酸肾上腺素,(其他略)
2)病人准备:A.病人不宜空腹进行皮试,因个别人于空腹时注射用药会发生眩晕、恶心等反应,宜与过敏反应相混淆。B.让病人了解注射目的,懂得观察期间不可随意离开;不可搔抓或揉按皮试局部;如有异常随时告知医护人员。
3、实施:
1)配制方法(略)
2)皮内试验:于前臂内侧皮内注射皮试液0.1ml,20分钟后观察皮试结果。皮试结果判断标准:
阴性:皮丘无改变,周围不红肿,无红晕、无自觉症状。
阳性:皮丘隆起增大,出现红晕,直径大于1cm,周围有伪足伴局部痒感;严重时可有头晕、心慌、恶心,甚至发生过敏性休克。
3)皮试结果阳性者不可使用青霉素,并要在病历、医嘱单、床头卡和注射单上加以注明,以及将结果告知病人及其家属。如对皮试结果有怀疑的,应在对侧前臂内注射生理盐水0.1ml,以作对照,确认青霉素皮试结果为阴性方可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