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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的考官组成与责任要求具体规定,根据《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对考官组成与责任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一)考官组成
1. 每个考试基地设总考官1名,每个考室安排5名考官(其中设主考官1名)。
2. 考官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参加考核人员申报的医术专长,从《福建省中医药专家(考官)库》中抽取专业相关或相近的专家担任,主要是中医临床专家,必要时每组考官可有1——2名中药专家。
(二)考官责任
承担施考任务;考官在施考同时还负有监考责任,对任何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有制止和报告的义务;对于在施考期间所获得的考生的个人信息(包括独有的技术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和责任,并须签订保密协议。
(三)对考官的要求
1. 每组5位考官均要在场;
2. 执考过程中,考官应佩戴胸卡;
3. 施考期间未经允许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4.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话(信)中泄露涉及考试的秘密;不得私自复制和留存试卷资料;不得泄露施考期间所获得的考生个人信息(包括独有的技术内容);
5. 执考要规范、中立、程序化,做到公平、公正。同时做好必要的文字记录。
通知原文:福建卫计委发布关于征《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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