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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制定《蒙医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2018-11-29 14:49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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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0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党组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内蒙古制定《蒙医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依据是什么?详情整理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进一步改革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传统医学人员准入机制,建立起符合传统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的医师考核制度,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内蒙古蒙医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内蒙古制定《蒙医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依据是什么?”的内容,由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搜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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