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林省中医专长医师资格报名审核有详细的要求,考生们在审核时注意省市是否按照标准进行审核,详细要求如下:
(一)建立报名审核现场推荐制度。申请考核人员和推荐医师应共同前往县级报名现场签字确认并递交推荐材料。
推荐医师应当为注册在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医疗机构执业并从事中医临床工作满五年以上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对于本辖区以外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得推荐本辖区的申请考核人员,已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但未经注册或注册时间不足五年的,不得进行推荐工作。虽经注册,但从事影像、心电等其他医疗工作,未从事中医临床诊疗工作或从事中医诊疗工作不足五年的,不得进行推荐工作。推荐医师同年度推荐申请考核人员不得超过两人。
(二)申请人应向长期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所在县级卫生计生局提交申请材料。对于在辖区内执业时间不足五年的,不予受理。
(三)审核人员应重点核查报名者医术渊源等材料的真实性,所有证明材料在县级初审过程都应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效,对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县级卫计委应对复印件盖章确认。经盖章确认的复印件归入申请考核者考核档案。
(四)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真实齐备者,试点县(市、区)卫计局将在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进行公示。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包括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及诊所所在地)、居住地(居住的村、镇或街道)。公示方式采取在临床实践所在地粘贴公示公告的方式,公告应注明举报电话,张贴公告后应拍照记录并关注公告情况,如遇恶意撕毁,应重新公告,公告时间重新计算。
(五)试点县(市、区)卫计局将前往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进行实地调查和群众走访,出具审核报告。调查走访应包括出具证明的居委会、村委会和出具推荐证明的全部患者,还应对申请考核者的执业地点附近的居民随机走访。审核报告归入考核档案。
(六)通过公示和走访,未出现异议的,试点县(市、区)卫计局将为考生建立考核档案,考核档案一式两份。考核期间,档案由申请者保管,通过省级考核后,一份由通过考核者保管,作为执业范围依据,一份由县级卫计委保管作为管理和监督依据。
(七)报名审核将经过省、市、县三级审核,通过审核者,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将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准考证,考核时间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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