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医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证报名条件是什么?为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为您整理解答河北省中医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证报名条件如下:
第四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本省医疗机构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每年跟师时间不少于一百天;
(三)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四)由至少两名执业满五年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申请人申请考核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应当与指导老师的专业相一致。
第五条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三)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四)由至少两名执业满五年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经多年实践且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应当于2019年7月1日前向其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对登记的基本情况进行走访调查核实,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将核实后的人员名单和基本信息等资料汇总后,统一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2019年7月1日以后,未经备案者不得申请参加考核。
第六条推荐医师应当为主要执业地点在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市,并且注册满一年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石家庄市的推荐医师可以推荐辛集市的人员,保定市的推荐医师可以推荐定州市的人员;国医大师、“两院”院士、全国名中医作为推荐医师可以不受执业地点限制。
推荐医师所从事的专业应当与被推荐人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且对被推荐人的医术特点、学术特长有深入了解。
推荐医师在出具的推荐材料中,应当明确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所采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
每名推荐医师每年推荐申请考核人员应当不超过四名。
第七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其指导老师应当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导老师同时带徒应当不超过四名。
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经指导老师执业机构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师承学习时间按照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到考核申请报名结束之日计算。《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公证后三十日内,师承人员应当前往指导老师主要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师承活动应当接受当地中医药主管部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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