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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关于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9-02-19 17:20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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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卫生健康局发布关于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为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为您整理解答定州市关于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登记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各医疗单位:

按照《河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冀卫规〔2018〕2号)、《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冀中医药函〔2018〕164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市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登记、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肃对待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社会关注度高、组织难度大,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职责、学懂弄通政策、严格坚持原则。让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了解有关信息。

二、广泛宣传,及时备案

根据《河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冀卫规〔2018〕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多年实践且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应当于2019年7月1日前向其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登记、备案。2019年7月1日以后,未经备案者不得申请参加考核。

《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公证后三十日内,师承人员应当前往指导老师主要执业机构所在地卫生健康局备案。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广泛宣传,让符合条件的人员知晓登记、备案政策,及时进行登记、备案,并留存以下材料:

(一)多年实践人员登记备案时应留存的材料:

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2.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的证明,或者至少10名患者的推荐证明。有关证明文本参照《定州市卫生计生局关于2018年度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有关事项的通告》附件4规定的格式。

2018年已经通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不需要再登记备案。

(二)师承人员备案时应留存的材料:

1.经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或《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原件;

2.师承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指导老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本通知下发前已经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或《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的,应当于2019年2月30日前前往指导老师主要执业机构所在地定州市卫生健康局登记、备案。

有关登记、备案情况,由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汇总本辖区登记备案人员留存资料及《经多年实践人员登记备案情况汇总表》(附件1),于2019年7月1日前报送定州市卫生健康局;师承人员备案时留存材料及《师承人员备案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后,于每年度6月10日、12月10日前报送定州市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2560718

电子邮箱:dzzhongyike@163.com

联系人:卫健局中医科

附图:

1.经多年实践人员登记情况汇总表

2.师承人员备案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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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专长医师资格通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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