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卫生信息网公布了2017年河南濮阳市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试相关工作安排,相信这是很多濮阳市考生都非常关注的,下面医学教育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2017年河南濮阳市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试相关工作安排的具体通知,供大家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52号令)和省中医管理局安排,现将2017年考核考试信息公告如下:
一、报名事宜
(一)中医师承考核考试事宜
1、报名条件中医师承人员符合卫生部第52号令规定的基本要求,采取理论学习和跟师形式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规定的内容。学习满三年可申请参加中医出师考核考试,指导带教老师必须是在河南省范围内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中医执业医师。
2、报名程序申请参加出师考试的师承人员,直接向指导带教老师所在地市卫计委报名,受理部门初审合格后统一报省中医管理局复核。
省中医管理局对申请出师考试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符合考试条件的,由市卫计委提前10日发放准考证;不符合考试条件的,由市卫计委向申请出师考试者说明理由。
在跟师学习期间,指导老师变更执业地点的,由最后执业所在地的市卫计委填写审核意见。
3、提交材料
(1)《中医师承出师考核考试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二寸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半身照片4张(含电子版,jpg格式);
(4)高中学历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经公证部门公证的《中医师承关系合同书》,且合同签订已满3年(原件和复印件);
(7)河南省2017年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试知情同意书(一式三份)
(8)、省中医管理局规定的其它材料。
上述资料在报名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报名时间师承人员出师考核考试报名直接到濮阳市卫计委中医科,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5月24日,地址为开州路与古城路交叉口向东50米,北楼四楼东边数第一个房间,电话6661522.
5、报名费用:考生报名费为225元/人。
(二)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事宜
1、报名条件
(1)、依法从事中医临床实践5年以上,临床实践时间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0日;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医诊疗技术。
临床实践是指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从事的中医医疗活动,或者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在中医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的中医医疗实习活动,其中包括乡村医生和医疗机构中跟师实习人员等。
2、报名程序
(1)、申请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的人员,按照户籍所在地,向所在县(区)卫计委提出申请,县(区)卫计委初审合格后报市卫计委复核。
(2)、市卫计委对申请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提前10日发放准考证;不符合考试条件的,由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提交材料
(1)《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半身照片4张(含电子版,jpg格式);
(4)申请人所在地县(区)卫计委出具的证明其依法从事中医临床实践5年以上的材料;
(5)两名以上当地(区县内)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医诊疗技术的材料;
(6)出具证明医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河南省2017年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试知情同意书(一式三份)
上述资料在报名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报名时间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报名到所在县(区)卫计委,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5月24日,县(区)卫计委将报名材料汇总后于5月26日前报市卫计委中医科复核。
5、报名费用:考生报名费为225元/人。
二、考核考试
河南省设开封、洛阳、新乡、漯河四个考点负责全省考试,濮阳市考生在新乡考点参加考试。
出师考试包括临床实践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临床实践技能分基本操作考试与临床答辩两部分进行,基本操作考试为10分钟,临床答辩为20分钟;确有专长考试包括临床实际本领考试和综合笔试,其中临床实际本领考试由临床实践技能考试、居民和患者评议评价2部分组成。
三、考试时间
1、实践技能考试(实际本领考试)时间:2017年6月24日至6月30日,以准考证为准。
2、综合笔试时间:
(1)中医基础知识笔试:2017年9月9日上午9:00-11:30
(2)中医专业知识笔试:2017年9月9日下午14:30-17:0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证书使用
获得《中医师承出师证书》或《中医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可以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程序按照《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取得《中医师承出师证书》《中医确有专长证书》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中医〔2010〕32号)规定执行。
《中医师承出师证书》或《中医确有专长证书》不作为有效行医证件使用。
相关表格均附在文件后,请自行打印使用。
不明之处,可拨打电话0393-666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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