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发布关于开展蒙医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公告,具体信息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
2018年第32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现 将2018年报名工作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31日—11月30日,参加考核人员向旗县级卫生计生局提交报名相关材料,旗县级卫生计生局完成初审,向盟市卫生计生委提交报名材料和报送文件。
2018年12月1日—12月15日,盟市卫生计生委完成材料复审和公示,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提交报名材料和报送文件。
2018年12月16日—12月26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审核并公示参加考核人员。
2018年12月27日开始,分期分批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医师资格考核工作。
二、报名材料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蒙医中医的,申请参加蒙医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长期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旗县级蒙医药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向盟市级蒙医药中医药主管部门报送复印件。
3.蒙医中医医术专长综述(2000字以上,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和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包括10份以上回顾性病案记录、录像资料、图片资料等)。
4.至少2名蒙医中医专业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格式,包括推荐医师的基本信息、被推荐人姓名及医术专长、推荐理由等)。
5.跟师学习合同、公证书、连续跟师学习蒙医中医满5年的证明材料(包括师承人员每月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及出师结论。
(二)经多年蒙医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蒙医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长期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旗县级蒙医药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向盟市级蒙医药中医药主管部门报送复印件。。
3.蒙医中医医术专长综述(2000字以上,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和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包括10份以上回顾性病案记录、录像资料、图片资料等)。
4.至少2名蒙医中医专业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格式,包括推荐医师的基本信息、被推荐人姓名及医术专长、推荐理由等)。
5.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从事蒙医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证明。
(1)祖传医术渊源:包括蒙医中医医疗服务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传承人证书、地方志中关于家族祖辈行医记载、祖辈数代诊疗记录、祖辈被授予的医匾、传承自祖辈的书籍文献等。
自学成才渊源:学习相关经典古籍文献(节选)等。
(2)实践活动5年证明: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旗县级以上蒙医药中医药主管部门出具的乡村医生从事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证明、长期临床实践所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纳入乡村医生管理的蒙医药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证书、个体行医证书、职称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及其他有效行医资质证明等;或所在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至少10名患者的推荐证明。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蒙医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按照要求向长期蒙医中医临床实践所在旗县卫生计生局提交报名材料,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将按照专长分期分批安排考核时间,每位报名审核合格人员的具体考核时间由旗县卫生计生局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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