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哈尔滨2018年传统医学师承人员申报工作通知,相信很多人都比较感兴趣,医学教育网编辑特撰文如下:
各区、县(市)卫生计生局:
现将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传统医学师承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师承人员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一)《传统医学师承关系人员资格审核表》原件1份;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
(四)学历或学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经指导老师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外省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八)师承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
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指导老师执业机构的公章。
二、报送时间和地点
各区、县(市)卫生计生局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和完整,对指导老师和师承人员进行逐项审查,要充分利用医师电子化注册管理系统的信息,采取多种形式严格师承指导老师和师承人员资质审核。要对指导老师的带教情况进行了解,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四名(包括还未出师的学生)。请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加盖区县卫计局公章)于2018年8月16-17日统一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复审,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市卫生计生委中医处邮箱。
复审地点:哈尔滨市中医医院三楼会议室(道里区建国街副270号,门诊三楼医务科对面。)
联系电话:84664507
关于开展传统医学师承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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