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15号令)、《云南省卫生厅关于传统医学师承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原云南省卫生厅公告3号)和《云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云卫规〔2018〕2号)有关规定,现将《云南省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2019年版)》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从2019年2月1日起,拟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师承人员,需签订《云南省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2019年版)》。
二、2019年2月1日前,已签订了合同期限为3年、学时为1500学时、经过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原卫生部52号令规定合同)的师承人员,如想报名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可与师承老师继续签订补充协议(期限增加为5年,学时增加为2500学时),并报所在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指导老师所在医疗机构备案。
三、师承人员的管理按照《云南省卫生厅关于传统医学师承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原云南省卫生厅公告3号)执行。
四、申请参加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的人员,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须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2、近期大一寸免冠白底正面半身照片3张;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指导老师按照《云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应当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指导老师所在医疗机构同意进岗带教的证明材料一份;
5、《传统医学师承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
6、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请师承人员在每年2月15日前完成《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的签订并报指导老师所在医疗机构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以上事项,如上级有关部门有新规定,按新出台文件执行。
咨询单位:昭阳区中医药管理局联系电话:0870-2832516
附件1:云南省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2019版)
附件2:传统医学师承关系人员情况登记表
附件3:云南省卫生厅关于传统医学师承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
以上是“邵阳官方关于公布云南省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2019年版)的通知”的全部内容,由医学教育网小编为您整理,如果您觉得这篇文章还不错,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