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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事物的相关性和阴阳属性的规定性如下,请各位考生仔细查看。
用阴阳来概括事物或现象的对立统一关系,其事物或现象必须具备如下两方面的条件,即对立事物或现象必须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和对立双方阴阳属性的规定性。
所谓阴阳属性的规定性,是指用阴阳来分析事物和现象,不仅能概括其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而且同时还代表着这两个方面的一定的属性。事实上,自然界中相互关联的事物或现象对立着的这两个侧面,本身就具有着截然相反的两种属性,因而才可用阴或阳来概括之。
应当指出,事物或现象对立双方所具有的阴阳属性,是由该事物或现象的性质、位置、趋势等因素所决定的。既不能任意配属,也不允许随便颠倒或置换,而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按着一定的原则所规定的。一般来讲,事物或现象相互对立两个方面的阴阳属性,是由这两方面相比较而言的。《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阴阳者,气血之男女也;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阴阳者,万物之能始也。”因此,阴阳学说规定,“阳”代表着积极、进取、刚强等特性和具有这些特性的事物或现象;“阴”则代表着消极、退守、柔弱等特性和具有这些特性的事物或现象。这就是事物或现象阴阳属性的规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