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熏洗法的注意事项如下,请各位考生仔细查看。
1.熏洗过程注意室内避风,冬季注意保暖,洗毕应及时擦干药液和汗液,暴路部位尽量加盖衣被。
2.煎好的药液用干净纱布过滤,以免药中杂质在熏洗时刺激皮肤。熏洗药液温度适宜,以防烫伤。熏蒸时一般以50℃~70℃为宜;浸泡时,一般控制在38℃~41℃。操作中应随时询问患者感觉,老年人、小儿熏洗温度宜稍低。
3.操作中根据不同部位辨证用药,如头面部及某此敏感部位,不宜选用刺激性太强的药物,孕妇忌用麝香等药物,以免引起流产等后果。
4.局部熏蒸时,局部应与药液保持适当的距离,以温热舒适,不烫伤皮肤为度;颜面部熏蒸后30分钟才能外出,以防感冒; 局部有伤口者,按无菌操作进行; 包扎部位熏洗时,应揭去敷料,熏洗完毕后,更换消毒敷料。
5.饭前、饭后30分钟不宜熏洗。 蒸汽浴室应设观察窗口,以便随时观察患者情况;全身熏洗时,在熏蒸前适量饮水可防过多出汗而虚脱,熏蒸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如患者出现心慌、气促、面色赤热或苍白、出大汗等情况应立即停止该操作,并做相应的处理; 用中草药熏蒸机应先检查机器的性能及有无漏电现象,以防发生意外。
6.注意保护患者,必要时进行遮挡。 所用物品需清洁消毒,用具一人一份一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7.熏洗一般每天1次(视病情可每天2次),每次20~30分钟,5~7天为1个疗程。治疗中如发现患者有过敏现象或治疗无效时,应及时与医生联系,调整治疗方案。
8.孕妇及妇女经期不宜坐浴和阴道熏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