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中药学职称考生更好的复习备考中药学职称考试,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搜集整理了中药鉴定抽样检查的具体内容如下:
1.同批药材包件中抽取供检验用样品原则
①1-4:逐件
②5-99:5件
③100-1000:5%
④>1000:超过部分1%;
⑤贵重药材:逐件
⑥破碎、粉末、大小在1cm的药材:采样器(探子)抽取
⑦每一包件至少在2~3处各取样品1份,包件大应从10cm以下的深处在不同部位分别抽取。
抽样样品包件——前上、中侧、后下
2.每一包件取样量
①一般:100~500g
②粉末:25~50g
③贵重:5~10g
——将抽取的样品混匀,即为抽取样品总量。
——样品总量多,可四分法再取样
最终抽样量≥检验用量的3倍
1/3:实验室分析用
1/3:复核用
1/3:留样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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