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药品批发企业可以达到平均一家企业注册两名以上执业药师。药品生产企业、医院注册配备率仅有39.5%和9.6%.但根据GMP、GSP文件规定,综合考量企业规模、经营状况、综合实力,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医院均应加强配备聘用执业药师。
国际药学联合会2012年公布平均每家药店应服务6000人,我国除西藏药店数量过少外,仅上海市的药店能够达到一家药店服务6000人(港、澳、台地区未统计)。因此,虽然注册于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最多,但由于药品零售企业,特别是非连锁零售药店数量过多,企业规模小,又未分级管理,拉低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的注册配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