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零售药店配备执业药师人数若按平均率计算,现有药店实际每家摊到0.3人,较2013年0.18人有提高,离《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到‘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的要求还有差距。
根据国家总局统计办公布数据,2014年6月全国零售药店数为433319家,较2013年底共增加660家。其中,零售药店增加店数前三的省份是内蒙古(1914家)、湖南(1245家)、山东(880家);零售药店减少店数前三的省份是四川(-1909家)、安徽(-901家)、甘肃(-663家)。
按照2013年我国内地人口数量135516万来计算,截至2014年底,平均每3127人拥有一家药店,与国家药学联合会2012年公布的平均每家药店服务6000人比较,表明我国药店开得太多,有些省甚至一家药店平均服务不到2000人。药店开得太多而规模过小,服务能力难提升问题突出。
2014年前十省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注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