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4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证书已经打印完毕,为使考试合格证书安全及时发放给合格人员,现就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时间
证书办理采取集中办理,请考生务必于2015年6月3——4日期间前来办理。如因工作需要确实来不了的,可以延后在工作日办理,但办理时间不超过2015年6月19日。
二、证书办理地点
渝北区新牌坊1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服务大厅,逾期办理地点在301办公室。
三、证书办理范围
2014年度在重庆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四、证书办理所需手续
办理证书时考生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所需的毕业证书原件,2寸照片1张、1寸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并填写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1、对报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考生,还需提交单位盖章的《考试报名条件证明表》一式一份;2、对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按照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
如果由单位集中办理证书,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同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如果委托个人办理证书,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同时委托代理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五、证书办理流程
资格复查→领取合格证书→证书盖章
六、办证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严格按照集中办证时间到办证地点办理合格证书,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
(二)、因办证人员较多,为提高办证效率,请考生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办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务必在网站上查询证书编号(点击“证书编号查询”),下载《重庆市 考试报名条件证明》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并逐行填写,张贴好相关照片,然后到办证地点领取证书;
(三)、请考生按照2014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报考条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材料不齐、表格未填全、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不真实等不予办理。提供假学历、假身份证或假证明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由资格复查人员收缴考生提供的虚假证明材料、假学历证等,取消考试成绩,两年内不得报考。
七、取得资格时间
2014年度参加执业药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其获得资格时间从2014年10月算起。
八、联系电话:(023)86868835 86868810 86868817
附:样表一:
重庆市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证明
姓 名 | 张 三 | 学 历 | 本科 | 所学专业 | 药学 | |
毕业时间 | 2008年7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2008年7月 | |||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7 | ||||
工作单位 | XX单位 | 联系电话 | XXXXXXXX | |||
考生所在单位意见: 情况属实 (盖章) 2015年 6 月 1 日 |
审核部门意见: 考生不填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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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考生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单位签注考生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的意见并盖章。
2、“审核部门意见”由发证机关审核,考生不填。
3、本证明必须是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
样表二: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
姓 名 | 张 三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86年8月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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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最高学历及毕业时间 | 本科 2008年7月 |
所学专业 | 药学 | ||||
从事本专业 工作时间 |
7年 | 准考证号 | 不填 | ||||
参加工作时间 | 2008年7月 | 档案号 (执业资格) |
0260000000510400240 | ||||
工作单位 | XX单位 | ||||||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有就如实填 | 取得时间 | |||||
报考 专业 |
药学 (中药学) |
级 别 | 类 别 | 全考 | |||
取得资格名称 | 执业药师 | 取得时间 | 2014年10月 | 证书号码 | 在办证通 知中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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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 如实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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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管理 机构意见 |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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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职改办 意 见 |
该同志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均可。
2.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并将一寸照片贴在表上指定位置。
3.本表填写一式三份,分别装入考生人事档案、业务考绩档案和存发证机关。
下面内容办证人员如实填写一份即可,主要用于发证机关存档:
领证人签字: 领证日期: 联系电话: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