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抵制不法分子收购药品、空药盒,非法倒卖药品,日前石狮市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取的药品包装“拆零盖印”新举措。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如下:
>>杜绝“回流药” 这些药品包装采取“拆零盖印”
据了解,随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从原来的“4+7”扩展到全国,药品价格更低,减轻群众负担的同时,却引起一些不法分子的注意。不法分子收购患者使用医保基金购买的药品,回收空药盒并装入假药、过期药、变质药、失效药等,以更改批号、换包装等方式,将药品再次流向市场,严重损害患者利益。
为杜绝此类现象,宝盖、凤里、湖滨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早期的“4+7”政策药品以及今年执行的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全部执行“拆零盖印”新措施。即在保证不影响药品使用的前提下,将药品拆至最小包装发给患者,并给药品加了“身份”。
中心从今年8月中旬开始,进行 “4+7”药品药盒的管理,(防止)不法分子,对药盒进行收集然后倒卖,就对药盒进行标识和管理,就是为了有效防止不法分子趁机钻空子。值得一提的是,印章上印有单位名称及电话,印油不易擦掉,具有较高的辨识度。此举不仅能进一步杜绝患者频繁开药、乱开药,也能有效遏制非必要性就医开药行为,同时,还能减少医保基金的损失浪费。
>>多地出招 遏制医保药品倒卖
所谓回流药,是指用医保、农合等形式从医院或药店购买药品,然后销售给非法回收的人,再次销售给药店、诊所,而后销售给顾客的药品。如今,非法倒卖医保药品已成为一条产业链,在利益诱惑下,一些患者用医保卡在医院套取药品,出来后直接卖给药贩子。而部分医院过度开药、售药而不加甄别的做法,又为这种行为提供了便利。其中大量回收来的药品,通过“上家”流向外地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小诊所、小药店,以及部分民营医院和药房,对民众健康造成威胁。
针对非法倒卖医保药品行为,多地人社部门也出台了相关文件。其中,天津对实名举报且查证属实的,举报者最高可获20万元的奖励。药监部门则将整治药店非法购销行为贯穿全年。
去年4月,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提出严打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案件查处将坚持“三个一律”:凡非法渠道购药的,一律撤销GSP证书;凡涉及非法经营假药的,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凡涉及吊证及刑事犯罪的,除依法依规对单位进行处罚外,一律将单位直接负责人列入“黑名单”,给予一定期限的禁业限制。
为遏制倒卖药品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从源头上防范治理非法倒卖药品,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收购的药品、空药盒,将假药、过期药、变质药、失效药等进行倒买倒卖,危害广大群众的用药安全,福建厦门就曾下发《关于加强药品包装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保证药品安全有效的前提下,将药品包装进行“拆零毁形”处置。
根据医保大数据分析,医保部门筛选出倒卖风险大的药品,制定定期更新的“拆零毁形”药品目录,下发给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同时制定统一的“毁形”标准,指导各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定点医疗机构在保证药品安全有效、不影响药品质量及药效的前提下,组织药房工作人员,在向参保人发药前,将药品拆至最小包装,并在所有包装标注明显、不可逆、不可移除的标识,拆除的包装则统一进行销毁、处理。
据了解,目前,医保部门筛选了包含了降血压、降血糖、降血脂、治疗心脑血管疾病、抗排斥等常用药在内的100种倒卖风险大的药品,作为第一批“拆零毁形”的药品,例如拜新同(降血压)、立普妥(降血脂)、恩必普(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等。
包装被毁形后,药品就无法回收倒卖,药贩无利可图,就无法利用一些贪图蝇头小利的医保参保人刷医保卡套药再销售,在定点医疗机构中的非必要性就医开药行为将得到有效的遏制,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和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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