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其中对于“三区三州”等地区执业药师执业管理公开?详情内容如下,请考生查看!
”第四十四条【港澳台执业管理】 已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申请注册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五条【“三区三州”等地区执业管理】 取得当地有效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者,申请注册依照本办法在其证书上标注的有效区域范围内注册执业。
第四十六条【电子注册管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逐步推进执业药师电子注册管理,探索建设执业药师注册卡,实现执业药师注册、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和动态更新。
第四十七条【解释】 本办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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